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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弱势群体不等于权利弱势

发表于 2016-8-9 15:38: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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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的好“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员工拿了工资就应该服从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但是像山西一家企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居然用夹子夹脸的方式进行处罚未免让人愤懑不平,尽管完不成工作也许有员工的错,但是企业管理者用侮辱人格的方式来进行处罚未免让人唏嘘不已,企业管理者的素质这么低,怎么能让员工死心塌地的跟着企业一起干,这样的企业能否长久发展下去也深表怀疑。
      然而细细数来,这样被曝光的事例已不是什么鲜例,这样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其中不乏跨国企业,一家日本企业用罚跪的方式处罚完成任务的员工也引起了哗然,像这样跨国的公司都在使用这种低级、粗暴的惩罚方式,可以说企业管理制度随意性很大。更不用说像下班搜身,罚跑这样的小企业想出的奇怪管理方式了。话题又回到山西这家企业,笔者注意到一些细节,企业管理者用粗暴的方式侮辱员工,然而被处罚的员工无一站出来说“STOP”,一名女职员眼里噙着泪水,默默承受着这样的人格侮辱终究没有发出反抗的声音,难道这些被处罚的员工不知道劳动合同法?或者说企业没有工会组织?如果说是法律监管的不到位,还不如说是员工法律意识的缺失,造成了员工弱势群体的悲哀。
      中国自古以来已“仁”字行天下,处处讲究忍让,息事宁人,练就了能忍则忍的豁达胸怀,中国人的崇尚的“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道被权力绑架,就会沦落成一些人为所欲为的对象,如果这部分弱势群体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反抗,只能自认倒霉,更助长了管理者嚣张的气焰。
      那么弱势群体就只能任人欺负,自认倒霉吗?同样是弱势群体,这位农民工就敢于拿起法律来维权。2007年10月份,河南省农民工张海超X胸片显示双肺有阴影,诊断患有尘肺病,从此走上了维权之路,在“开胸验肺“事件后,张海超最终通过伤残认定,并申请到了赔偿。“开胸验肺”事件发生之后,农民工的身体健康以及农民工的工伤程度以及赔偿方法都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郑州又查出侯新现等6名张海超的工友患尘肺病,治疗及赔偿事宜正按有关程序进行。同样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在得知自己患上尘肺病时,不是坐以待毙,而是及时拿起法律进行维权,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所以,企业管理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不可怕,作为弱势群体,在遭遇到不公平待遇时,员工合理的申诉应该受到企业的重视,如果企业一意孤行,对员工以侮辱人格的方式来进行处罚,那么企业员工就首先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尊严,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人格,敢于向企业管理者说“不“,如果有一名员工敢于亮剑,那么上文提到的那家山西企业也不会”经常性“的用这种方式来惩罚员工了。
      “自我防御“是动物与身俱来的本能意识,只是我们在很多时候这个本能意识被灌输了太多的权利约束,失去了自我保护的本能。其实,在遭遇到类似事件时,我们不妨想法简单些,行动勇敢一点,类似的管理方式就不可能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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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9 15:39:14 | 查看全部
正方观点,请老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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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6:44:22 | 查看全部
欢迎参加本期观点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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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7:09:03 | 查看全部
感谢老师支持,提几点建议,请包涵。
一、标题是权力还是权利? 如果能通俗简洁点就更好了。我想了两个不成熟的:懂得维权才能获得尊重 一味忍让就是纵容。
二、我认为要讨论的是普遍性问题,例举开胸验肺这样的极端事例是否有点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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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0 17:32:30 | 查看全部

回 3楼(连利英) 的帖子

谢谢老师关注,点评!我在好好斟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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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20:56:21 | 查看全部
建议谨供参考,保持个人独立思想。谢谢马老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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