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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1月16日 我国与卢森堡建交

发表于 2009-11-17 21:16:2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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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森堡,全称卢森堡大公国。由首都名而来,为卢泽尔堡(意为“小要塞城堡”)之讹传。位于欧洲西北部的内陆国。面积2586.3平方公里。人口40.66万(1995),约70.6%为卢森堡人,其余为德、美、比、西、法等外籍侨民。官方语言是法语,通用德语,卢森堡语为民间口语。97%的居民信奉天主教。首都卢森堡。属经济发达国家,但资源贫乏,仅有少量铁矿,森林面积近9万公顷。钢铁工业、金融和广播电视业为卢经济的三大支柱。工业除钢铁为主外,还有化工、机械制造、橡胶、食品工业。农业以畜牧业为主,粮食不能自给。80%的产品供出口,主要出口钢铁。原料和消费品的80%靠进口。公元963~1354年,先后为神圣罗马帝国阿登伯爵、卢森堡伯爵、卢森堡公爵的自治领地。15~18世纪历受西班牙、法国、奥地利统治。1815年升为大公国,由荷兰王兼大公。1839年欧洲各国签订伦敦协定,承认卢为独立国家。19世纪中叶成为中立国。1868年实行君主立宪制。1890年彻底摆脱荷兰王统治。两次大战中均被德国占领。1949年加入北约。以纪念大公让诞辰的6月23日(1921)为国庆日。1972年11月16日同中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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