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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水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市水务局、财政局近日制定出台了《合肥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各县(市)、区纳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奖补范围内的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等民生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效果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该《办法》明确了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分别从责任落实、工程管护、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对各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构设置、“两证一书”制度建立、民生工程标识标志牌设立,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职责范围、管护标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逐项量化评分。绩效评价按照乡镇初验、县级复验、市级复评的程序按年度进行评价。市级复评工作由市水务、财政部门于每年11月份组织实施,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复评,并结合平时工作掌握情况,评出各县(市)、区的年度综合得分。考核评价结果与管护补助资金挂钩,按得分率多少补助管护资金;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奖补。
该《办法》的出台是继我市在全省率先落实民生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市级奖补资金后,再次先行制定的市级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文件,为建立健全我市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养工作机制提供了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技术保障,将更加有力地提高全市民生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效率与管护水平。
(刘华亮记者柳书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