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晧月

换条路走走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 17:09:07 | 查看全部
      

谢谢ctxz 老师设为精华贴,倍受鼓舞,以后会多多努力的。谢谢老师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3 08:32:46 | 查看全部
类似的故事我们也发生过,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不令人愉快的事,如何去面对?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文中的“另一位”给出了很好的解答,如今社会可以多项选择,有能耐完全可以炒老板的鱿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3 16:39:47 | 查看全部
     学习了,收获了,去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20:09:01 | 查看全部
    

谢谢各位老师了,我的稿件如果真能给朋友以启迪,是我最大的心愿,亦是我最开心的事,愿所有的

老师和朋友有一颗宽容大度奋发向上的心,用自己的双手和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祝各位工作一帆风

顺,生活幸福美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3 20:13:46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3 21:00:29 | 查看全部
此路走不通,换条路再走,当为上策.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4 08:22:42 | 查看全部
开阔的思路,变换的思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4 08:32:49 | 查看全部
引用第11楼微笑的迪妮莎于2007-12-02 16:29发表的  :
世上本无路,走了就是条路.

哈哈,吴老师在鲁迅先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13:25:59 | 查看全部
    

谢谢各位老师支持,愿平台上所有朋友工作一帆风顺,事业有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4 14:07:54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