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坚持“制度自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就是指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国家治理能力能否实现现代化,关键在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不断完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市场治理的制度设计、制度执行,提升制度的质量与有效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很好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吸纳和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的精华,契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强大生命活力。因此公共行政学者不仅有责任解读和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理念、内涵、价值、体系等,成为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望者;更有义务发挥专业所长,围绕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层次、内在逻辑、影响因素、系统构建等开展前瞻性研究,夯实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基础,成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推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