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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