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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李宝俊因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获刑5年

发表于 2016-8-21 15:09: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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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李宝俊因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获刑5年

作者:孙莹 来源:央广网 点击: 124  评论:0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20日

8月19日上午9点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原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李宝俊等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一审宣判。李宝俊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卢某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某伦被判三年缓刑三年。是否上诉被告人称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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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李宝俊因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获刑5年

    去年1月24号凌晨,北京市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出现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经过调查,事故原因竟然是房主李宝俊偷挖了深达18米、相当于6层楼高度的地下室。李宝俊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的身份曝光后,媒体称他为“挖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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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2 09:14:03 | 查看全部
风声老师辛苦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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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7:16:5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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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7:17:0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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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7:17:16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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