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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讨薪先弄清谁是用工主体 各地齐出手帮农民工维权

发表于 2010-1-16 11:47: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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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杨常武患病昏迷后,其家属连建筑公司的名字都说不清,要工钱成了大难题。
类似的事儿,今报和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的“讨薪”报道组遇到的还真不少。劳动监察员和律师都建议农民工兄弟:弄清用工主体,搜集出工证据,很关键。
【事件】农民工患病昏迷,工钱没着落
1月14日下午,漯河农民工杨常武躺在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昏迷不醒。
他的侄女杨女士说,杨常武无儿无女,一直跟着一个叫李甲峰(音)的人在郑州市中原西路某建筑工地打工,主要工作是和灰沙。杨常武住院后,李甲峰先后支付医疗费共1.05万元。今年1月6日,李的儿子李斌到医院送来6000元,并写了张便条。
记者看到,便条的内容是:2009年12月,因有病,李甲峰已帮工人杨常武支付医药费一万零伍佰元,家属万分感谢,杨常武2009年工资六千元已付清,杨常武家属不会再向李甲峰索要除工资外的任何费用。
杨女士称,当时因急需用钱,她就在便条上签了字。可是后来,她找到叔叔的一个记录本,根据上面的出工量一算,叔叔应该拿1.2万多元的工钱。
记者电话联系上李甲峰,他说,自己已给杨常武1万多元,现在可能还欠1000多元,一有钱就会给。对“还欠1000多元”的说法,杨女士并不认可。“现在已欠5000多元的医疗费,医院要停止用药了。”杨女士满脸愁容地说。
【支招】讨薪先弄清谁是用工主体
当日下午,在记者陪同下,杨女士来到郑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可是她说不清建筑公司的名字,这让劳动监察员很头疼。
郑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的一位负责人说,像这样连给哪个公司干活都说不清,他们也无法调查和立案。
黄诚律师提醒,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要注意搜集以下证据:劳动合同、工作牌、出入证、工资条、考勤表、签到表、派工单以及用工单位等信息及资料,并最好能提供一起工作的工友的证言及其联系方式等。
【追踪】欠薪者失信“李献芝不来了”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湖北德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方面,这次失信了。昨日上午9时,农民工夏先生给记者打电话说,根据原来的协商,15日,公司的訾占伟、李献芝等到新郑结算,可他们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李献芝不来了”。
【官方】各地齐出手帮农民工维权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说,从今年1月起,全省各地将开展“帮你维权”活动,持续到4月。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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