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指责事件中银行的反应,认为当公安机关立案后,银行需立即冻结账户资金,如此便可防止悲剧发生。这种意见过于想当然。据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分子大多使用“多级转账”方式骗取金钱,即其向受骗者提供的账户只起过渡作用,随即便将其抽空,转向其他账户,冻结并无意义;另一方面,银行为保护用户安全,冻结资金需采取严格审批程序,而审批周期较长则使得冻结变得不再必要。其实,恰恰是在争论由谁承担主要责任时陷入的相互攻讦状态,让我们再次感到无力和迷茫。相互攻讦的结果大多是一待事件遭人遗忘,一切便恢复如昨。我们与其采取各执一端的偏颇立场,不如转换思维,从全局出发。对如何防止电信诈骗之所以感觉无从下手,很多时候是因为个人使用信息的场合实在太多,随着互联网发展和不同部门协作能力的提升,信息在反复流转、复制、改造的过程中稍有不慎便会被盗窃。
最近有这么一则新闻:6名曾在培训学校工作过的人,将工作时偷拍的信息放到网上兜售。若按上面互相摊派责任的办法,真相恐怕永远不会被发现。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信息采集各端的权责,完善信息采集、使用环节的个人授权工作,改变随意使用个人信息的方式等,让保护公民信息安全成为社会共识,让任何盗窃信息的个人和单位都要受到法律追究,如此方能逐渐消除我们的无力感。
少女的死亡带给我们的不只是悲伤,还有希图改变这一切的愿望:愿此事件成为终结电信诈骗的新起点。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