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远看,国企的活力,只能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提升市场竞争力两个方面去努力。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要处理两个核心关系,一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二是经营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激励约束关系。凡是企业界的“常青树”,一般都能很好地处理这两层关系。从过往经验看,推行员工持股是非常有效的激励方式,它能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从内心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然而,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必须把这一激励机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以求企业的持续活力与壮大。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国企员工持股改革更是如此,正式试点是好的开始,但不可能一“持”就灵。员工持股旨在通过激发劳动力要素活力,以做强做大国有企业,但并非意味着国企要一味和民营企业比用人机制的灵活,关键要在增强对人才的综合吸引力上下功夫。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与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非常紧密,应统筹推进。全面增强国企活力,提供更好的干事创业舞台,让员工与企业全面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可能是更现实的方式。
国有企业肩负着国家的特殊责任,也承载着几代人的光荣与梦想。把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也是为了维护好对国民经济至关重要的国有资产。从下好员工持股试点这盘棋出发,稳妥且积极地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才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 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