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炼焦企业炼焦工段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5.1.4 工艺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设备缺乏维护、检修,或检修质量低劣。
5.1.5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使设备超温超压,或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吸烟或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
5.1.6 通风不良,生产场所的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并遇火源。
5.1.7 避雷设备装置不当,缺乏检修或没有避雷装置,发生雷击引起失火。
5.1.8 易燃易爆生产场所的设备管线没有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发生放电火花。
5.1.9 棉纱、油布、沾油铁屑等放置不当,在一定条件下自燃起火。
6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6.1 开展防火教育,提高群众对防火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并根据生产氧气性质,配备适用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6.2 认真执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厂房和库房必须符合防火等级要求。厂房和库房之间应有安全距离,并设置消防用水和消防通道。
6.3 合理布置生产工艺。根据产品原材料火灾危险性质,安排、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性质不同又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应分开存放。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要采用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降低易燃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
6.4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应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对于特别危险的作业,可充装惰性气体或其它介质保护,隔绝空气。对于与空气接触会燃烧的应采取特殊措施存放,例如,将金属钠存于煤油中,磷存于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
6.5 从技术上采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例如,为消除静电,可向汽油内加入抗静电剂。油库设施包括油罐、管道、卸油台、加油柱应进行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乙炔管道接地电阻不大于20欧。往容器注入易燃液体时,注液管道要光滑、接地,管口要插到容器底部。为防止雷击,在易燃易爆生产场所和库房安装避雷设施。此外,设备管理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厂房和库房地面采用不发火地面等。
7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7.1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品入厂;
7.2 严禁在厂内施工用火和生活用火(确需动火时须办理动火证);
7.3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7.4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区;
7.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等;
7.6 严禁非工作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7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8 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7.9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7.10 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8 炼焦分厂禁火区域管理规定
8.1 一级禁火区域:交换机室、集气管计器房、吸气管道,焦炉地下室、烟道走廊、初冷器,鼓风机上下层、电捕焦油器、焦油中间槽、焦油储槽。
8.2 二级禁火区域:综合给水泵房、氨水泵房、氨水储槽、机械化氨水澄清槽。
8.3 检修动火管理规定:在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电焊、气焊、气割、使用角磨机等会产生火花、高温的作业)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8.3.1 上报分厂、公司安技部由公司安技部指定专人负责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8.3.2 在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管道、设备上动火前,在排空内容物后,必须用盲板切断联系,并清扫,置换合格。合格标准为: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易燃易爆汽、气体,其含量小于0.5(体积比);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4%(体积比)者,其含量小于0.2%(体积比)。将易燃、可燃和自燃固体物质清除干净。
8.3.3 动火前半小时应做气体分析,证明合格。如中断半小时以上再重新作业,应重新取样分析合格。
8.3.4 在运行中的煤气管道、设备上动火,如为正压动火,煤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但不得低于500Pa(51mmH2O);如为负压动火,煤气中含氧量不得大于1%(体积比)。
8.3.5 高处动火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引燃周围可燃物的措施。刮五级以上的大风时不准高处动火。
8.3.6 动火地点应准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后,应熄灭余火。检查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8.3.7 严防硫化亚铁自燃,抽堵焦炉煤气盲板的法兰应涂石灰水;管道、塔器内部检修时应用湿润或清扫干净,并及时清除杂物。
8.3.8 检修时应用铜制工具或其它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如用钢制工具,其表面应涂油。
8.4 在加热煤气压力曾经下降到零的情况下,当在将煤气送入加热前,必须先通过少量蒸汽吹扫管道,然后用煤气置换蒸汽。待煤气检验合格后方准送入炉内。
8.5 进入地下室严禁一切明火。
9 焦炉煤气爆炸的预防措施
为了防止煤气爆炸,首先就要杜绝煤气和空气的混合而产生爆炸范围内的混合气体。其次要避免高温和火源接触爆炸性混合物气体。因此要做以下几点:
a) 认真巡检,加强焦炉煤气设备、管道维护,杜绝跑、冒、淌、漏。焦炉煤气的含氧量要低于1%。 ,
b) 煤气管应按时清扫,保持畅通,煤气水封不得抽空或漫溢。产生焦炉煤气场所要尽量密闭,局部安装通风装置。进入其场所,应携带便携式报警仪。
c) 机前煤气管道着火,立即停鼓风机,同时通知调度室及总调,机后煤气管道设施着火,严禁停车。正压煤气管道若直径小于100毫米,可用阀门切断法,或用管口堵死法灭火,大于100毫米的管道通蒸汽或氮气。
d) 送煤气前,对煤气设备及管道内的空气须用蒸气或氮气置换净,然后用煤气置换蒸气或氮气,并逐段做爆发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e) 正在生产的煤气设备和不生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可靠断开,切断煤气来源时必须用盲板。
f) 在已可靠切断煤气来源的煤气设备及煤气管道上动火时,一定要经检查、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对长时间未使用的煤气设备动火,必须重新进行检测,鉴定合格方能动火。
g) 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或管道上动火,应保煤气的正常压力,只准用电焊,不准用气焊,要有防护人员在场。
h) 凡停车的煤气设备,必须及时处理残余煤气,直至合格。
i) 检修后投产设备,送煤气的,除严格按标准验收外,必须认真检查有无火源,有无静电放电的可能,然后才按第一条的规定送气。
j) 若发生较大的爆炸事故,应及时上报分厂及公司、联络外部119报警台,作出妥善处理。
10 煤气爆炸事故应急处理
a) 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并迅速把煤气处理干净。
b) 对出事地点严加警戒,杜绝通行,以防更多人中毒。
c) 在爆炸地点40米内禁止动火,防止着火事故。
d) 迅速查明原因,未查明之前,不准送煤气。
e) 煤气爆炸后,产生着火事故,按着火事故处理,产生中毒事故,按中毒事故处理。
11 煤气着火事故的预防措施
防止煤气着火事故发生的办法,就是破坏或避免煤气着火的两个必要条件同时存在。只要不具备这两个必要条件,就不会发生着火事故。为此必须做到:
a) 严禁负压、正压煤气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煤气含氧量低于l%。严禁用铁器撞击煤气管道设备。
b) 煤气区域电器、照明设备必须防火防爆,设备绝缘值符合要求。保管好防火用具,不断提高消防意识,熟练掌握各种灭火方法
c) 保证煤气设备及管道的严密性。经常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d)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要先办好动火证,并检查动火前准备工作是否按规章要求去办,要有齐全的放火措施,并有安全管理部门检查认可,否则不准动火。
e) 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线,电气设备要有完好的绝缘及接地装置,对接地线要定期检查测试。
f) 带煤气工作时,必须使用铜制工具,在铜制工具上涂黄油,防止工作时与设备碰撞产生火花。
g) 煤气设备及管道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h) 凡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做到: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认真处理干净残留煤气;检测管道和设备内气体合格;对设备内可燃物质清扫干净,或通入蒸汽;动火始终不能中断蒸汽。
i) 煤气设备、管道的下列部位较易造成泄漏,应经常检查,这些部位是:阀芯、法兰、膨胀器、蚀缝口、计量导管、铸铁管接头、排水槽、煤气柜侧与活塞间风机轴头、蝶阀轴间等。
12 煤气着火的应急处理
a) 机前煤气管道着火,立即停鼓风机,同时通知分厂办及公司安技部,机后煤气管道设施着火,严禁停车。正压煤气管道若直径小于100毫米,可用阀门切断法,或用管口堵死法灭火,大于100毫米的管道通蒸汽。
b) 发生煤气火灾时,岗位人员应迅速赶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
c) 由于设备不严密而轻微小漏引起的着火,可用湿泥、湿麻袋等堵住着火处灭火。火熄灭后,再按有关规定补好漏处。
d) 直径小于100毫米的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阀门,切断煤气灭火。
e) 直径大于100毫米的煤气管到着火时,不能突然把煤气阀关死,以防回火爆炸。
f) 煤气大量泄漏引起着火时,采用关闭阀门降压通入蒸气或氮气灭火。在降压时必须在现场安装临时压力表,使压力逐渐下降,不致造成突然关死阀门引起回火爆炸。其压力不能低于5-10毫米水柱。
g) 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和设备急剧收缩造成变形和断裂。
h) 煤气设备附近着火,影响煤气设备温度升高,但还未引起煤气着火和设备烧坏时,可正常生产。但必须采取措施将火源隔开并及时熄灭。当煤气设备温度不高时,可用水冷却设备。
i) 煤气设备内的沉积物,如萘、焦油等着火时,可将设备的人孔、放散阀等一切与大气通的附属孔关闭,使其隔绝空气自然熄火。或通入蒸汽或蒸气或氮气灭火,灭火后切断煤气来源,再按有关规程处理。
j) 若发生较大的火灾事故,及时上报分厂、公司,联络外部119报警台,并作出妥善处理。事故发生后,对造成的污染要妥善处理, 写出事故处理报告,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