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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消协称<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发表于 2010-1-19 15:32: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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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限价措施还没开始实施,线下已是几起波澜。北京市消协和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日前联合发表声明称,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等单位联合制定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昨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秘书长黄国荣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做出回应,称对方应该把情况了解清楚再发言。

  回应1

  消协没有研究明白《规则》

  近日,出版工作者协会等单位发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引起不少波澜,该规则称图书在出版一年内“网店、会员制销售新书可略优惠,但不能低于 8.5折”。规则一公布,就遭到了读者的质疑,当当网甚至还表示该规则不可实施。前日,北京市消协、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针对此规则联合表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的部分条款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利于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就此说法,记者采访了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秘书长黄国荣,他表示外界不应简单把《规则》看成是限价令,其根本是为了规范图书市场,保护全行业的利益。他说,消协应该把情况了解清楚再发言,对《规则》应该先研究明白。“买书不能像买菜和买衣服,在很多国家,新书就是不打折的。”

  回应2

  图书打价格战不行

  黄国荣还向记者就此表明了自己的几个观点。黄国荣说,首先图书不同于一般商品,其明码标价,具有特殊性。其他商品没有明码标价,在打折的时候消费者也很难知道一件衣服的原价是多少,应该是多少。图书构成定价的因素相对稳定,所以一本书不管在天南还是海北,都是一个价格。

  第二,消协不应该只看到《规则》中对新书限价的规定,而应该看到其前提,并且应该更关注这个前提。“在第三章第11条中,提到供货商和出版社要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合理定价。所以我们旨在建立合理的供货体系,这一条不能隔离来看。”黄国荣认为,限制新书的售价最后是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忙乱的打折压低了供货商和出版社的利润,出版社最后只能靠提高定价来维持(利润)。黄国荣说,最好的教训就是前几年的挂历市场。早先挂历市场很火爆的时候,所有出版社都在做挂历,但是因为管理没有跟上,挂历高定价低折扣,到最后是三败俱伤,出版社也纷纷退出挂历市场。因此,黄国荣觉得在图书市场打价格战是不行的。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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