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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网络女主播宣传禁毒却贩毒

发表于 2016-9-2 19:23: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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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禁毒的网络电台主播,私下却从事贩毒。80后的年轻女主播云某因贩卖大麻、LSD致幻剂,涉嫌贩卖毒品罪,今天上午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审。
  云某是一个DJ,工作之余,她还自己经营着一个网络电台,自己担任电台的女主播。电台主要内容是推荐音乐,同时宣传一些禁毒内容。但作为一个宣传禁毒的主播,云某却同时在贩卖毒品。
  由于经营电台,云某拥有一些粉丝,并专门有一个微信号用来与粉丝聊天,分享自己的动态。今年4月至5月期间,云某的粉丝李某联系到云某,两次表示想购买“茶叶”。“茶叶就是大麻叶,因为长得像茶叶,大家都这么叫。”云某说。谈好价钱后,云某把大麻通过邮寄方式寄给了李某。
  而杨某则是从云某的微信、微博中接触到了一种名为麦角二乙胺的LSD致幻剂。杨某称,云某表示LSD不会成瘾,服用后会感觉很轻松、很开心,当时自己的工作压力比较大,就想尝试一下。
  李某因与朋友吸毒被抓后,很快,贩毒的云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而早在2014年,云某就曾因贩卖毒品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这已经是她第二次因贩毒被起诉。
  昌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云某以牟利为目的,先后两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云某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审。法庭上,她反应迅速,回答问题很是干脆利落。
  对自己贩卖毒品的行为,云某表示认罪。但她称,此前她对大麻这种毒品的态度是中性的,“大麻是三类毒品,比起海洛因这种化学毒品,对人体伤害是最小的。”
  而对于LSD这种致幻剂,她的态度显得有些无所谓。“LSD是霍夫曼博士刚提炼出来不久的,现在应该不算毒品。”谈起这些问题,云某对答流利,显然对毒品十分了解。
  但根据《刑法》规定,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而云某出售的麦角二乙胺是国家精神药品名录内包含的药品,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到了云某经营的电台,电台的名称中包含“飞行员”,据云某称,吸食大麻的人都自称为飞行员。电台共有300多期节目,播放率有37万余次,粉丝有几千人,这在网络平台上已经算是比较知名的平台。而她的微博名称,也与毒品有一定的联系。
  电台中与毒品有关的节目,云某会用一颗绿色的心形图案标明,几乎每隔几天,云某就会发布一期毒品话题的节目。其中,既有“远离毒品”、“不要违法犯罪”的主题,也有一些涉及辨识毒品真假、远离警方卧底等节目,这些节目通常会写明“圈内收听”。
  “我错了,我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家人。”在最后陈述时,云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检察官表示,即使是小剂量的毒品,连续使用也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云某属于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故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两年。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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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 19:34:30 | 查看全部
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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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13:00:41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胡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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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13:00:54 | 查看全部
问好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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