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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然亭附近某精装修酒店项目的购房人亮先生(化名)这些天有点郁闷:3万多元一平方米,明明是去年9月才开盘,40年的产权却只剩28年了。他近日想出手时,发现让利也很难有下家。这个项目开发商拿地时间是在十多年前。据说,去年本市有一批这样产权低龄化的房屋被抢购了。
与一般房屋70年产权相比,28年产权确实低了点。老实说,70年产权都不算高,怎么也应当给99年产权呀。赵本山的《不差钱》说:人最最悲惨的是人活着钱花没了。其实,人活着产权没了也够糟糕的,和钱花没了有什么不一样?
我非常同情亮先生的遭遇。因为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遭遇,而是去年一大批抢房人的遭遇。不过,近日看到《深圳商报》有关二手房折旧问题的报道,特别是了解专家们按照当前我国的建筑水平给出的房屋居住极限后,我又替亮先生感到有些释然。
专家认为,按照中国目前的建筑水平看,30年后房屋出现危楼的可能性很大。我国在上世纪80、90年代建的房屋,当时也非常好,可以说不计成本,但是到了现在,却显得十分陈旧,房子漏水、楼板出现裂痕,有的甚至已经没有办法再住人。建设比较早的深圳罗湖区就存在这样的房屋,如在和平路、红桂路一带,都有这样的房子存在。房屋使用年限,就是房龄。房龄越大,折旧越高。一般说来,砖混结构房屋的使用期限是50年,那么每年的平均折旧率为2%;钢筋混凝土房屋的使用期限是70年,那么每年的平均折旧率为1.4%左右。我猜想,我国的房屋产权70年,大概是根据钢筋混凝土房屋的使用期限而来的。一定是当年建设部的专家们出的主意。否则,为什么不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标准,给99年产权?房屋质量早就不提“百年大计”了,“质量第一”更无从谈起。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专家现在又说:目前,我国房屋的产权是70年。但是,实际上这一年限是达不到的。按照目前我国的建筑水平,一般以居住30年为宜,40年则是极限。
好一个房屋居住30年为宜,40年则是极限!当年北京拆掉建成10年的大北窑立交桥时,我在《观潮说》里评论说:我们家盖个鸡窝,还使用了十年八年呢,这座桥的寿命未免太短了。70年产权的房屋,竟然居住40就达到了极限,天晓得这只是“深圳速度”,还是全国房屋的普遍寿命?房龄与产权差不多整整打了个对折,难道住建部官员们都不知道吗?知道的话,为什么不告诉买房的老百姓?为什么不从制度上严格规定房屋使用年限不得低于70年?开发商卖完房子就跑了,住建部官员跑得了吗?房龄如此之低,居然40年就到了极限,难道不应当组织专家把房屋寿命达到70年当成重大科技创新课题攻关吗?钱学森问:人都干什么去了?真是问到了根子上。
群众利益无小事。楼龄变低不是一个简单的房屋质量下降的问题,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毛泽东有诗曰: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今后十年二十年,人还活着、产权还有而房屋却不能住了的问题,谁来承担责任?又如何解决?
附言:写完此文,又看到昨日报载两条消息,可供读者参阅。其一:广东省房协会长蔡穗声预言房价三十年内不降。其二:北京明年试铺50年寿命沥青,比目前使用的普通沥青寿命长三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