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村社会组织服务功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农村社会组织是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组织的便利服务功能,是治理农村留守儿童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要重视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工作。较城市而言,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普遍存在类型单一、规模小、力量弱,在一些偏远落后地方甚至是空白。目前,迫切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制定《农村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明确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和任务目标。同时,建立包括农村社会人才培养、金融财政扶持、政府购买农村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支持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不断提升农村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内容、需求特点、需求秩序,定期开展面向服务留守儿童的各种技能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具有社会关怀感、业务素质好、专业技能强的农村社会组织人才队伍。
构建“网格化陪伴、组团式服务”模式
彻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光靠政府力量是极为有限的,需要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因此,应充分借鉴社会工作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经验,积极构建面向留守儿童的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的“网格化陪伴、组团式服务”模式。一是科学合理划分陪伴服务网格。根据服务的便利性、管理的科学性,合理布局留守儿童陪伴服务网格。二是组建陪伴服务网格团队。每个网格应配备相对固定的管理服务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网格跟留守儿童沟通交流,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各种诉求和需要,实现管理服务结构由条状向网状转变。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因此每个陪伴服务网格成员应由不同的服务主体组成,包括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组织等组成。三要建立陪伴服务网格工作机制。由于不同的陪伴服务主体的工作性质不一样,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分工机制、沟通机制和协调机制,明确不同陪伴服务主体的服务内容和工作职责,真正做到分工有序、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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