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具有自身鲜明特色
经过长期探索,中国建构了一套适合基本国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民主政治制度。这套制度的鲜明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工业化过程既是物质生产进程,也是社会关系发展进程即所谓社会转型。社会转型一般表现为四个方面:社会流动、身份改变、财富增加、关系变化。实现这些变化一般有两条途径:一条是经济途径,即赋予人们追求财富与地位的合法权利,激发人们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此为“生产性激励”;另一条是政治途径,即社会群体通过政治参与甚至政治斗争来获取政治权力,进而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此为“分配性激励”。“分配性激励”很容易引起社会动荡,进而影响甚至阻滞工业化进程。韩国20世纪60年代初张勉政权的“民主失败”、泰国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多党政争,都是比较典型的“分配性激励”引起的社会动荡。
中国在发展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坚持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一制度安排,为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能有效避免因社会矛盾冲突过度而阻滞工业化、现代化进程。
保障人民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了人民权利,扩大了人民自由。这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断深化了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法治,使人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经济权益与合法收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形成了能力导向型、贡献导向型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与必要条件。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是民主政治的主体,但人民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人民必须具有自我意识和组织形态。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能够团结带领中国广大人民,在法治的轨道上有效行使国家权力。因为中国共产党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是实现人民的整体意志,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从实践层面上看,后发国家的执政党和政府能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规划、组织和协调作用,从而促进经济集约化发展,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因素之一。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恰恰赋予了执政党领导下的政府集中资源、协调各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体体现为宏观调控经济运行、制定发展规划、协调区域发展、建设基础设施、营造政策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