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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应诉纳入绩效考评

发表于 2016-9-19 11:29:2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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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13日讯 记者徐鹏 通讯员郑春笋 近日,山东省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祁传利坐在了平原县法院的被告席上。“局领导出庭体现对依法行政的重视。”祁传利说。

日前,德州市印发了《德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并在《通报》中提出,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全市综合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考核权重增加至30分,对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不力的部门、单位,取消当年依法行政评优资格。

《通报》还提出实行通报、约谈制度。从今年8月份开始,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而未出庭的、逾期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按月通报;对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履行法院裁判不力的部门、单位负责人,由组织部门进行约谈。对经通报、约谈仍然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按程序启动问责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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