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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同样可以享受年休假

发表于 2016-9-23 17:15: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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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年休假,无论是劳务派遣的用工,还是其他何种形式的用工。
  2014年3月,赵某与济南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务派遣合同,随即被派到济南某实业公司工作。2015年年底,赵某向实业公司提出要休5天带薪年假,但被拒绝。2016年3月,赵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合同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实业公司支付未休年假5日工资收入的300%,共计3600元。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14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3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本案中,赵某被派遣到某实业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2015年期间应当享受5天的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
  最终,仲裁委裁决某实业公司向赵某支付未休年假工资3600元。
来源: 中工网——《山东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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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14:14:23 | 查看全部
前来学习,感谢忠财老师带来劳动保护知识,问好辛苦老师,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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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14:14:31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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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4 20:14:2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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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4 20:14:30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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