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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涉及人群742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91万人,企业职工651万人,涉及新增发放养老金100亿元左右。
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关于定额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关于挂钩调整,既体现“并轨”思想,也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1、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3、机关事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关于适当倾斜。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2015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对2015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仍按往年适度倾斜的办法和标准执行。“调整的养老金将于9月底以前发放到位。”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