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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了解到,日前,内蒙古财政扶贫绩效考评工作获得国家二等奖,国务院扶贫办特此奖励内蒙古1200万元,用于扶贫工作。
据了解,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财政部每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以此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两年,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严把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运行、资金报账关;定期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纪违法现象;把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与扶贫开发工作多因素量化考评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2012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项目检查验收力度,对扶贫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财政扶贫资金分配规模的重要依据;建立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对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中。
据介绍,对于1200万元奖励资金,自治区扶贫办将按比例奖励给财政扶贫资金考评中表现突出的贫困旗县,指导他们将资金投向贫困嘎查村,发展生产,多上扶贫项目。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