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34|回复: 4

江西省总源头参与立法见成效 “四条例一办法”为

发表于 2016-9-28 06:47:5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职工群众工作中的复杂矛盾和问题,对工会来说非常重要。”江西省总工会副主席吴海平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江西省总从源头参与立法到创新依法维权模式,把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理念贯穿整个工作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为劳动者撑起了一把结实的法律“保护伞”。

近年来,江西省总陆续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四条例一办法”,从源头上参与立法。2002年7月,在《工会法》修订之后,江西迅速修正颁布《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之后,省总相继协助出台了《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江西省厂务公开条例》和《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这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建立和完善全省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从立法源头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省总还推动省人大启动了《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项目,推动省政府相关部门启动了《江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的制定工作。

此外,江西省总把依法维权的力度向基层加大和倾斜,以创新来拓展工会社会化维权的模式。省、市、县三级工会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并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了法律援助志愿团。全省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已发展到1500余人,初步形成了舆情、信访、调解、法援“四位一体”的工会维权模式。江西省总于2007年成立了公职律师事务部,有3名公职律师,近年来出庭代理了30多起典型仲裁、诉讼案件,为职工赢得1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来源:工人日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28 07:56:08 | 查看全部
版主辛苦了,前来支持,提前祝您及家人国庆节愉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28 07:56:15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9-28 17:21:38 | 查看全部
建军老师提前祝您及家人国庆节愉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9-28 17:21:47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