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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 北京警方10月1日起受理北京市居住证申请

发表于 2016-9-29 19:37: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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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北京市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
  10月1日起,北京346个户籍派出所将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10月8日起,受公安机关委托的首批346个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将为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并发放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此卡将作为来京人员已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据悉,为方便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北京警方会同市住建委、市教委和市工商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市民可通过登录“首都之窗”或直接登录“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警务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看相关内容。
  10月1日起,北京的户籍派出所将停止办理暂住证业务。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如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户籍派出所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应当向居住地流管站提交相关证件证明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来京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和办理变更、签注等手续过程中,应当对提交证件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据悉,首次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证签注、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补领、换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发布。
  (新京报)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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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20:23:35 | 查看全部
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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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5 12:08:28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胡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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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5 12:08:41 | 查看全部
祝胡老师国庆假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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