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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1期《班组天地》观点擂台组稿】企业该不该让当事人一次次“现身说法”?

发表于 2016-10-3 12:17: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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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员工“现身说法”后留下心理阴影
陕西一家煤矿企业员工吴建兵反映:前不久,他因为违章操作引起工作面停产,事后,区队让他在各个队组“现身说法”,让大家点评。每次“现身说法”,大家都对他指指点点,甚至有人说些风凉话。这让他觉得低人一头,虽然记住了事故教训,却留下了心理阴影,工作失去了自信。据了解,在其他单位也有“现身说法”的当事人出现这种情况。你对“现身说法”怎么看?企业该不该让当事人一次次去现身说法呢?请大家发表各自的看法,认为应该的请选择正方发表观点,认为不应该的请选择反方进行评说,中立者以中立方发表观点。
    注意:1.请在投稿通道单独发稿。
          2.必须原创,请作者写清单位及姓名。
          3.截稿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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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9 18:40:11 | 查看全部
我认为不应该这样“现身说法”,这有点类似于游街示众,不免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如果事情不大,可以进行面对面劝诫,或者按制度扣罚奖金,如果事件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性,不妨隐去姓名,就像处理图片打马赛克一样,把事件的危害和教训告诉大家,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这样才既人性化,又能起到宣传警示作用。安全人命关天,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不容小觑。(鞍钢矿业集团 关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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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20:30:33 | 查看全部
[反方]自揭伤疤式的现身说法不妥
文/张羽

   陕西一家煤矿企业员工吴建兵反映:前不久,他因为违章操作引起工作面停产,事后,区队让他在各个队组“现身说法”,让大家点评。每次“现身说法”,大家都对他指指点点,甚至有人说些风凉话。这让他觉得低人一头,虽然记住了事故教训,却留下了心理阴影,工作
失去了自信。
   任何一个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都是自身心灵上的一道伤疤,遮掩唯恐不及,何况整日以此示人,难免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心里压力。
   在如今颜值高于一切的年代,长得丑点都要整形美容,以提高自身的颜值,何况是一块伤疤,那就更要想方设法捂着盖着,使用疤痕净、祛疤灵消除疤痕达到不影响美观的作用。
     工作时发生事故是每一位员工都不愿意看到和想到的结果,事故发生之后,不但当事人所有与此工作有关的人员都应当接受教训,引以为戒;我们应当深究的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应该接受怎样的教训,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还是由于技术不熟练或者其他的原因造成事故。
    事故的发生多种多样,诱发事故不外乎主观和客观两种因素,主观因素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或者是技术不熟练;客观因素就是设备有缺陷,或者平时管理不到位,造成员工松懈、思想麻痹、粗心大意而引发了事故。
   职能部门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既让当事人接受事故教训,也教育其他未犯此错误的员工,又可以查出设备缺陷和管理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该教育的加强教育,该培训的组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职工的技能和安全意识,防微杜渐,消除事故发生的原因,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接受事故教训的方式有多种,可选取典型、常发的事故案例编成图册或者宣传画下发到每一位员工手中,组织员工学习,查找身边的违章现象,还可以制成动漫视频观看视频音像来达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也可以设立安全警示日,敲响警钟,时刻牢记安全;还可以将事故编成事故通报,最好略去人名,将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责任承担、处罚,应吸取的教训,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等下发至各岗位,让大家共同学习,吸取教训,但是又避免了当事人自揭伤疤的痛。(8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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