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对策
“为官不为”现象作为党政建设中的一颗毒瘤和改革发展中的一大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和治理,必须坚决采取多种措施,从加强宗旨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完善制度法规及提升个人修养等方面入手来综合治理“为官不为”现象,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成为“必为、愿为、能为、有为”的好官,成为人民群众心中的优秀公仆。
一要完善制度法规,让为官者“必为”。“为官不为”从行政上讲是一种腐败,是渎职、亵职、怠政、懒政行为;从法律上讲则是一种违法行为。“为官不为”现象之所以能够滋生,之所以拥有存在的土壤,之所以有蔓延之势,与法制的不够健全或治理不力有很大关系。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制度是行为的保障,对于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为官不为”之象必须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法规,才能让为官者为官“必为”。首先,要强化执纪监督,形成“不敢不为、不为追责”的硬性约束。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其次,要加强绩效考评,给干与不干者、干好干坏者以优劣区分,不仅要评出荣誉等级,还要和奖惩、评优、评先和晋级结合起来,让考核工作成为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把标尺和调节杠杆。再次,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在位有为、必须作为”的长效机制,对“为官不为”者要根据实际情形作具体的界定,对问责对象、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让任何一个“为官不为”者都要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代价。最后,还应全方位建立开放的监督机制,融执纪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一体,让“为官不为”现象失去滋生、存在和蔓延的每一寸土壤和空间。
二要强化宗旨意识,让为官者“愿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会有思想问题,之所以会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就是党的观念淡薄、宗旨意识缺失的结果。问病先探源、治病要除根,要杜绝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恶风的蔓延,就要从源头做起。首先,要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补钙”,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宗旨意识,要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要深入基层真切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心理愿望,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其次,要从心里接受并认同党的宗旨观念,要形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精神意志和情感体验,要将之升华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想和境界追求,否则,就下位让贤。再次,要将党的宗旨意识化作具体行动,体现为执政行为,要在为官“必为”的制度约束下培养出为官“愿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主动精神,做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作为的好党员、好领导、好干部。
三是提高执政能力,让为官者“能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担子会越来越重,面临的困难会越来越多,身心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仅仅拥有为官愿为的心理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为官“能为”的工作能力和过硬本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未来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风险和挑战还会不断出现,关键要看是否拥有克服它们的勇气、战胜它们的能力、驾驭它们的本领。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目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有较强的辩证思维能力,要对国际国内形势、经济社会发展、各种矛盾问题以及社会变化发展规律有清醒认识和准确研判,避免在纷繁复杂的局势面前迷失方向、束手无策。面对各种问题与困难,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容不迫,既能找出应对之策和解决的办法,又能做出整体部署与决策安排,并通过对各种人才的合理任用而付诸实施。除此以外,党员领导还应具有大局观、统筹观和善于反思的优势特征,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