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正是国庆假期,三门峡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志愿团律师李柯仪,仍和往常一样早晨起床先打开手机微信,在“职工维权志愿群”里给各位志愿律师问声好,并提醒当天是该哪位律师值班了。
李柯仪是河南天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4年7月份,在三门峡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她作为发起人,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挑选了30名专业知识过硬的优秀律师,成立了该市首个“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团”,专门帮辖区的职工维权。
志愿团队成立后,李柯仪即带领律师为三门峡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工会及职工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开展义务普法宣传,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无论严寒或是酷暑,只要是涉及职工的维权活动、普法讲座,她从不缺席,在团队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帮职工维权,就是在做公益啊!”采访中,李柯仪笑着对记者说。
李柯仪作为志愿团的发起人,和其他30名志愿团成员每月轮流在“河南职工网”法律服务栏值班的同时,时常还要组织大家学习省总工会、市总工会有关指示精神。忙了一天的她,晚饭后要看看“职工维权志愿微信群”是谁值班,有没有职工咨询,咨询有无结果,最后还忘不了给值班律师道声:“辛苦了!晚安。”
说到近年来为何执着于义务“帮职工维权”,她说自己的父辈也是企业职工,身为职工的子女,从小与职工接触较多,了解职工家庭的疾苦。后来从事律师工作,在担任某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该企业以“清理临时用工”为由,辞退了4名已工作多年的工人,且补偿不到位,后被4名工人诉至劳动仲裁庭。接到企业委托出庭应诉的要求后,她立即与4名工人进行了认真交谈,认为企业辞退工人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有不妥之处,她便找到企业老总讲明企业用工有关法律关系,建议协商解决此案。最终,她说服了4名工人撤销仲裁,双方达成和解。
做职工维权志愿后,李柯仪更是把每位有诉求的职工的权益维护看作是自己的一份责任。今年4月,三门峡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经济不景气而将3名职工辞退时,只是口头通知他们:“这月给你们多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下月就不用来上班了。”这3名职工在该公司工作已有2~3年,但公司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认为这不合理,但又苦于不知如何维权,便试探性地在“河南职工网”法律服务栏目进行了咨询。这天正是李柯仪值班,她立即告诉3名职工自己的办公地点,把他们请来当面谈,并认真做了记录。之后,李柯仪在电话中多次与该房地产公司主管领导联系、沟通,对方只是说已给职工多发一个月工资解决了此事,便不愿多谈了。于是,她就专程去该公司进行了面谈,她拿出有关法律条款说明企业在用工之日起就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三金”,否则要支付职工双倍工资等,辞退职工时,职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还说明了职工们如为此打官司,企业信誉是必会受到影响的。最后,公司答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支付被辞的3名职工。
李柯仪自身的负担很重,上有80岁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靠她供养。但她的心里总放不下另外一份牵挂,那就是对贫困人员、贫困地区、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牵挂。2013年在为卢氏县潘河乡捐赠过程中,得知有一个贫困家庭父亲亡故,母亲下落不明,仅留下不满8岁的孩子与年迈多病的奶奶相依为命时,李柯仪即以“山那边的向日葵”的名义,承担起了长期资助孩子的责任,每月都会按时把孩子的生活费打到账户上,从不间断。
李柯仪说:一个人的悲悯,是一种无限的正能量。做公益在给予他人同情、安抚、帮助的过程中,被给予的人同样会获得内心能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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