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52|回复: 3

[深圳新闻] 浙江一司机喝酒11个小时后 被查仍涉嫌醉酒驾驶

发表于 2016-10-18 21:16: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中新网台州10月18日电(记者何蒋勇通讯员杨斌)10月18日,记者从浙江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有着9年驾龄的安徽籍楚某,在台州椒江专门帮一个老板开车送货,平时下班就是喜欢喝点小酒。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喝酒11个小时后,被查仍涉嫌醉酒驾驶。
  10月17日上午,台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台州东升街与光明路交叉口附近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9时16分,一名驾驶员驾驶浙JC3XXN轻型厢式货车因未系安全带被现场交警示意靠边停车,并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驾驶员楚某嘴里散发出一股酒味,怀疑其涉嫌酒驾,便问“是否喝过酒”?“人家活都忙不过来,谁会一大早去喝酒?”楚某不以为然地说,“我只不过在昨晚10时左右喝了白酒和啤酒,到现在过去好长时间了,能有什么事。”
  针对这一情况,现场交警将楚某带回队里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楚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面对呼气检测结果,楚某当场目瞪口呆,民警又将楚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查血液酒精浓度,后经公安部门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楚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从前一晚10时喝了酒,到第二天上午9时16分被查,中间相隔近11个小时,这“隔夜酒”的威力让楚某后悔不已。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在日常生活中,交警也查到过不少“隔夜酒”司机。前一晚喝多了,一觉醒来就开车,结果一测酒精超标。有的司机中午喝了一些,休息了一下午,下班回家时以为没事,一查也是酒驾。
  在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驾驶红线绝对不能触碰,而且不能有侥幸心理,饮酒后应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完)
  来源:腾讯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21:27:58 | 查看全部
欢迎阅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9 16:27:58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问好胡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9 16:28:04 | 查看全部
胡老师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