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77|回复: 0

质检总局发布关于防止海地等国家霍乱输入我国的公告

发表于 2016-11-1 20:38:4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防止海地等国家霍乱输入我国的公告。公告指出,来自发生霍乱疫情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如有呕吐、腹泻等症状,出入境时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旅行中或旅行后5天内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同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

  点击进入下一页
  公告提到,近日,受飓风“马修”影响,海地暴发霍乱疫情,截至10月12日,海地南部省份确诊霍乱279例,死亡29例。此外,中非共和国、尼泊尔、南苏丹等国也发生霍乱疫情。
  公告指出,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应当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工作。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上述症状的人员应当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详细排查。对发现的霍乱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对可疑病例要发放《就诊方便卡》。
  公告表示,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应当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查验。对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75条至83条的有关规定,监督实施消毒等卫生处理措施。
  公告提醒,前往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在霍乱流行区域应避免食用有被污染可能的食物、饮料和饮用水等;一旦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在使用口服补液纠正脱水的同时,应当及时就医。
  公告指出,霍乱是由霍乱弧菌引起的烈性肠道传染病,潜伏期为5天,该病发病急、传播快,主要症状为剧烈的腹泻和呕吐,可引起严重脱水和急性肾衰竭,治疗不及时可导致死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个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