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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阜康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为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运行机制,总结出解决劳动争议的“快、活、便、省”4字经。
在办案效率上突出一个“快”字,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于双方当事人能到场且事实清楚的案件,做到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结案。对于其他争议案件,在对仲裁文书送达的同时,也开展了仲裁的调查、调解,使仲裁的调查、调解与送达同步进行,实现了案件调解的全面提速。
在办案方式上突出一个“活”字,充分运用就地办案、电话调解、随送达调解、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参与调解等方式调解劳动争议。
在办案效果上突出一个“便”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适用简化程序,简化不必要的环节,并进行劳动仲裁进社区、进企业,方便当事人就近就地解决劳动争议,方便附近的群众接受教育,方便当事人减少仲裁成本。
在办案步骤上突出一个“省”字,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全过程,注重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确保当事人及时止争息诉。
2016年年前三季度,该院共立案审理94起,裁决39起,调解44起,其他方式11起,结案率、调解率分别达100%和46.81%,涉案金额为2029.49万元,实现了劳动仲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