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23|回复: 3

[深圳新闻] 中山二院执行员途中救人不留名 伤者亲属记车牌送感谢信

发表于 2016-11-4 17:40:4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人民网11月4日电11月2日上午10时,一位六旬麦老先生找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深满院长,送去一封满载感激之情的感谢信,信中写到“他们两位为人民法院树立了一个非常好的见义勇为形象,值得我们学习!”
  据该院研究室主任李世寅介绍,麦老先生是受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姐姐委托,特意上门道谢。据麦老先生说,他姐姐前一天因交通事故,幸亏有二位“好心人”见义勇为,将他姐姐送往医院救治,但他们做了好事不留名。他是根据车牌号,打听是中山第二人民法院干警,特意找院长送感谢信,并请求帮助查找两位干警姓名,代伤者家属对两位干警表示诚挚的感谢!经查找,原来不留名的“好心人”是该院执行员徐先紫和李帆。
  据徐先紫介绍,11月1日上午11时20分,他和李帆外出执行返回法院时,途径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时,一辆银色面包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倒地不起。“救人要紧!”他们立即靠边停车,下车查看摩托车驾驶人伤情,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是一名六旬妇人,右脚脚踝部位有错位迹象,明显骨折,表情痛苦,口中连声喊“痛”,请求救护。而在一旁的小车驾驶人较为慌张,一时不知所措。他们一人当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另一人协助小车驾驶人拨打122交通事故电话及投保保险公司电话。随后,安抚伤者情绪,帮助伤者联系家属,并提醒脚部受伤不要乱动,避免加重伤情。因事故突发,三车道被交通事故占用了两条车道,为了避免造成堵塞及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他们又从车里拿出来三角警示标志,放置在事故前方,以提醒过往车辆,保证现场交通秩序。
  11时45分,急救车辆及摩托车驾驶人家属相继抵达事故现场。家属到场后,一开始以为是他俩就是肇事车辆驾驶人,情绪较为激动,但经过向家属耐心解释后,家属连声说“谢谢”。摩托车驾驶人在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见一切转危为安后他们就悄然离开。
  来源:散文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18:07:39 | 查看全部
欢迎阅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0 15:12:03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胡老师太给力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0 15:12:09 | 查看全部
祝胡老师周四愉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