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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刚刚领到欠薪的职工代表刘先生给平武县总工会法律顾问、劳动争议调解员汤云萍打来致谢电话:“我们被拖欠工资,多亏你们帮助维权,工会真是我们职工的‘保护伞’!”
9月1日,平武县某公司15名职工找到该县总工会,称他们是该公司土城电站的职工,公司从今年2月份开始拖欠职工工资8个月,至今共拖欠工资达40余万元。他们多次找公司讨要,至今仍无结果。“我们都靠工资养家糊口,几个月不发钱,家里生活困难,只好向工会求助。”刘先生说。
了解详情后,平武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云国当即表示,工会一定会帮忙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指派县总工会法律顾问、劳动争议调解员汤云萍给予农民工法律援助,帮忙维权。接受指派后,汤云萍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先与公司联系,但该公司负责人不接电话,职工情绪更加激动。于是,汤云萍一边安抚职工情绪,劝说职工回公司上班,一边让职工推选三至五名职工代表作为劳动仲裁代表,并现场收集相关证据,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办理有关法律文书,送到平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与仲裁委协调采用快速立案,及时送达,尽早开庭。
9月20日,离仲裁开庭不到两天,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给职工代表打来电话,要求受援人撤诉。得知情况后,汤云萍建议道,如果撤诉后该公司不履行自己的承诺,还得再次申请仲裁,并对受援人撤诉的后果进行了宣讲。“我根据近些年的办案经验,一是要求公司开会作出会议纪要;二是同意公司的意见,但必须在劳动仲裁委作出仲裁调解书,以便该公司不履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保护合法利益!”汤云萍告诉职工代表。
听了汤云萍的建议后,职工代表没有撤诉。9月22日,仲裁如期开庭,该公司当天派了一名副总经理到仲裁委应诉。最终公司与职工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公司分四个月支付完拖欠职工的工资418266.74元,9月份的工资正常发放。
谈起该案,作为平武县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汤云萍表示,在办理群众性职工上访案件时,应该站在双方的立场,使其相互谅解,通过调解化解矛盾。
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