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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阳南明区总工会正式启动2017年期职工互助活动。在往年基础上,2017年期互助办法有微调,补助范围扩大,惠及职工面拓宽。
2017年期互助办法与往期相比主要体现在“六不变、三调整、一增加”。“六不变”指参加办法不变、互助期限不变、职工缴费标准不变、互助金申领程序不变、住院补助起付天数不变、补助标准不变。“三调整”指对参加对象进行调整、对互助金缴费时间进行调整、对所列重大疾病种类进行调整。“一增加”指互助补助类型除了“重大疾病补助”“住院补助”外,还新增设了“身故互助抚慰补助”类型。参加职工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因患病直接引致身故,家属可向互助中心申请领取互助身故抚慰补助金。
据介绍,职工互助活动2014年由市总工会发起,职工自愿参加,是一项群众性互助活动。职工每年只需缴纳50元,当患病住院时,便可获得一定的赔付,既减轻患重病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又减轻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负担。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1日,南明区参加2015年期、2016年期职工互助活动的职工累计达21462人次,申请职工互助赔付的职工达134人,获得赔付金42.61万元。
来源: 贵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