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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终岁尾,白山市抓住这个关键时期,集中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进入11月份以来,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始对拖欠农民工的问题进行梳理,他们提出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目标,多措并举,完善工作机制,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与全年目标责任制挂钩,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维护劳动者权益。
从11月初开始,白山市劳动监察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和“支付工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截至11月17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23户,涉及职工23307人,整改不规范用工单位31户,涉及职工2119人。他们还对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做到“快立案、快查案、快结案”。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5件,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100%,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
与此同时,白山市规范了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建筑领域劳动合同统一文本,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进行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实现所在施工场地全覆盖。
重点落实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白山市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及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包括承建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的4%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对结转工程不予办理开工手续,从源头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建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限期内拒不整改、工作极不配合并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介入,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建立“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协调信访、公安部门对拖欠工资企业采取企业银行贷款、拍卖房屋等措施筹集资金,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来源: 中工网——《劳动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