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不同于一般的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是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相联系的属于我国政治民主的一种监督。因此,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立足我国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对各种错误言行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将民主监督融入到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实践,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形式多样、智力密集、传统深厚的优势,使民主监督切实与党政目标同向、工作合拍、行动一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不属于权力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为人民政协的三项职能,不能割裂三者之间的关系,应各有侧重,又辩证统一。民主监督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体现出监督体系的完整性。从这个意义出发,政协民主监督不是制衡性、竞争性的,而是建设性、合作型、协商型的监督,必须寓监督于协商之中、与议政相隔合,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优势互补。只有这样,政协民主监督才能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通过丰富监督形式,活化监督方法,思想火花的碰撞,增进相互理解、融合和共识,达到政协民主监督目的和实效。
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问题导向式监督”, 是和风细雨的协商、语重心长的建议、荣辱与共的提醒、肝胆相照的督促。只能用协商和咨询参谋的方法,不可以用简单的行政式命令。必须从查找问题入手,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批评和建议,进而促进问题的解决。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政协民主监督主体意识不强,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民主监督的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因此,工作中要善于运用协商民主理念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规则和程序,其批评意见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执行之中,从而在解决问题中促进工作,在民主监督中增进共识、凝聚正能量,保证党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就天经地义。”尖锐的批评是一种真正的关爱,也是一种难得的“苦口良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必须善于听取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批评意见,必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一方面,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政协民主监督要积极建诤言、作批评,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有推动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有效衔接,才能构建起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影响力和约束力。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的监督,本质上讲是一种民主权利、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可以说,政协民主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只有自觉顺应时代要求,积极拓展民主监督的内容和途径,创新民主监督的载体和机制,提升民主监督的层次和实效,就一定能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相结合,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辅相成,增强影响力、更具权威性,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湖北省当阳市政协党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