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近年来,漳县针对以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标准粗略、评价方法单一、激励作用不够明显等现象,将绩效考核理念引入党建工作中,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使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由“虚功”变成“实做”,促进了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双强型”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比例分别提高了1.8%和1%,所有行政村实现了“五有”目标,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比例下降了2.2个百分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27个,涌现出省、市、县先进党组织68个,优秀共产党员106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合理界定主体范围,突出了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实践证明,考评主体是否明确是构建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的首要环节。县委把13个乡镇党委、3个县直党(工)委作为考核对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进行考核;各乡镇党委负责对136个行政村党支部和5个社区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考评,县直各党(工)委负责对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通过明确两个层面的考核主体,靠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责任,在全县基层党建考评工作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有效激发了基层党组织“跳起来摘桃子”的进位意识。
二、科学设置内容标准,实现了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了《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奖罚办法》,细化了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附加内容等四大块18大项40个子项的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内容,实行千分制评分标准,量化设置每项分值,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突出了重点工作,呈现出“三增一减”的变化趋势,实现了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一是增加重点工作分值。二是增加创新工作分值。三是增加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分值。四是工作失误实行减分制。
三、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保证了考核评价的公正性。一是建立了平时督查机制。县委组建了56名同志组成的基层组织建设督查队伍,实行月月随机抽查、季度全面督查机制。并通过填写督查表,发出督办单等方法,狠抓了跟踪督办。同时,对村阵地功能发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城乡联动整推”活动、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教育、档案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分类建立了台账,做到基本情况清楚、工作任务清楚、进展情况清楚。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平时督查成绩,按10%的比例折算,计入全年考核得分。二是建立了述职评议机制。认真落实《漳县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实施办法》,全面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全委会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并延伸推行村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把各级党组织书记推到了履行党建责任,落实党建工作的第一线,形成了“抓关键人、带一班人、上下共促”的局面。述职评议成绩按10%的比例折算,计入全年考核得分。
四、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增强了考核评价的实效性。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中,县委设立了一、二、三等奖和“求实进步奖”等七个奖项,在此基础上,县委组织部连续两年实行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以奖代补”制度。仅2008年,县财政、县管党费列支30万元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党委进行了奖励。同时,将基层党建考核结果有效地运用到干部提拔使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全过程。对全年考核得分在800分以下且名列倒数第一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干事等4人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对党建工作无起色,半年考核得分在800分以下且名列倒数第一的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