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31|回复: 1

年终奖拖累你跳槽了吗?

发表于 2016-11-27 08:57: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临近年底,职场又将迎来新的骚动期,而此时伺机跳槽职场人都避免不了一个困惑,就是年终奖金拿不拿了?因为有些企业为了防止员工在年底时跳槽,会将奖金拖延至年后发放或者是分批发放,这样的话,准备跳槽职场人就不得不做一个艰难的选择了。
  有意思的是,假如要是一本正经的问一个职场人,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如何选择时,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说选长远利益。而此时当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具体版本摆在面前的时候,很多职场人却难以决策起来,A选项是一个很好的职业机会,B选项是丰厚诱人的年终奖,能都选吗?其实,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呢?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别人用过的方法,希望对跳槽职场人有所帮助。
  与新东家约定入职期限。先去了解原单位的年终奖发放日期后,再与新东家约定在那个日期后入职。假如你真的是新东家非常看好的人,就没有比这个更靠谱的方法了。但是其间隔不宜过长,1至3个月为适宜。但有人会问,如果年终奖没有如期发放,拖延去新东家的入职日期需要补偿给新东家什么吗?
  这个问题要看,offer中是否有约定过违约后果的内容,以及双方在确认offer时是否有签字确认。如果有签字确认并对双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违约方要按约定承担责任,但如果只是企业单方面的发出offer,那么只对企业发生效力。
  利用假期进行过度。有一些人会将假期积攒到年关时,和年假一齐休掉。长长的假期很容易就休到了年终奖的发放日期。并且名义上是在休假,实则已经到新单位入职了。这样,不仅拿到了年终奖,还实现了跳槽计划。
  要注意的是,这样做法虽是两全其美,但也存有争议。即便是在长假期间,企业没办法干涉员工做什么事,但是员工本身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再与新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造成的是双重劳动关系,是极易产生纠纷的。并且,新单位通常也不会在没有拿到你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前与你签署劳动合同。
  让新东家承担年终奖损失。时至年关,不仅是职场人的机会,很多企业也在趁机拉拢人才,因此,为了得到一个好员工,也会想到很多办法,就比如,为了尽快确定与人才的雇佣关系而承诺补偿其年终奖,以承担其从原单位跳槽的损失。当然,这通常一定是核心岗位的急缺人才才会享受的待遇。一般托由猎头与新东家进行谈判和商榷。
  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签字费”,在欧美国家比较盛行,现在国内也已经开始出现这样的方式了,这是企业挖顶尖人才的一种手段,其中的补偿有年终奖补偿,还有的新东家会支付员工与原单位的违约金等费用。但是,这笔费用通常不是白拿的,新东家会与员工签订一些额外的就业协议,比如规定几年内不许离开公司之类的。
  技巧归于技巧,但真的没办法协同的时候,还是要看自己真正看重的是什么,在年底奖金和新机会之间果断的做一个选择,祝年底跳槽职场人们,都能华丽的开启新的职场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3 07:16:33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
郝老师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