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公开是“双随机、一公开”的关键。严格落实公开机制,在案件查结后,对“双随机”抽查的事项,以数据、图表等形式归集到企业名下,并在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检查组在进行完整个检查事项之后,采用谁检查、谁反馈的原则形成检查报告,报告包含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抽查企业的评价和处理意见、建议等内容,同时将检查报告与反馈情况录入“双随机”子系统和政务公开平台。
与此同时,把抽查成果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记录到企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亦是题中应有之义。对严重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纳入全市诚信“红、黑”榜,面向社会公开,并在办税大厅、国税公众号等公众交流平台公布。采取问题倒逼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共治,利用社会化的监督取代单纯的行政监管,提高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监管的效能和公平性。
“随机”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消毒液。作为一项全新的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吸取,需要在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唯有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聚焦重点任务,才能真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