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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形式上的“实事”(让办实事更规范)
谷文生
“我们不搞形式上的‘实事’,在企业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领导企业渡过危机,稳定员工收入就是最大的实事。”近日,在中铝河南分公司召开的一届八次员工代表大会上,该公司总经理乔桂玲如是说。
“不搞形式上的‘实事’”,听了让人不禁耳目一新,为之一震。
承诺为百姓或职工办N件实事,是从各级政府到企业在年初的人大会或职代会上的常规动作,也是各级政府或企业领导班子取信于民、关爱民生的举措之一,本身无可厚非。因为这些实事,原本不在政府和企业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之中,但都是群众的大事、急事、难事,关乎千家万户,影响社会生活。因此,将这些事项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另定计划,逐项落实,对于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惠及人民群众,有着重要作用。但是,究竟办什么样的实事,如何让实事办实办好,办到群众的心坎里,这才是关键之处。
然而,有些“实事”的却在现实中走了样。在这些承诺的“实事”中,有些本来就是政府或企业份内的正常工作;有些是上年度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的工作;还有的是为了凑数,将一些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也列入“实事”,等等。
之所以发生“实事”不实、“事不够,数来凑”的现象,究其原因有几点:一是未深入调查研究,不切实际,不知道哪些是群众真正需要解决的实事;二是不是真心实意办实事,而是搞“场面”;三是形式主义在作怪,把办实事搞成“花架子”,等等。
笔者呼吁,希望国家建立承诺办实事的约束监督评价考核制度。从实事的提出到实事的实施,再到实施的效果,都能受制度的约束和规范;根据群众对“实事”的满意度,对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奖惩。另外,无论是政府或是企业领导,如果想真心为民办实事,不仅需要“身入”基层,更需“心入”基层,用真心、真情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不在实事的“数量”多少,而关键在实事的“质量”几何。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件件实在,件件落实,扎扎实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莫“搞形式上的‘实事’”。只有这样,才无愧于“办实事”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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