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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王军
在钻井队工作的那些年,我的床头桌角,总是整齐地摆着书。
井队图书室里有很多书,可以随时借阅,但我仍然去书店,自己掏钱买书。这个嗜好,源于我读小学时的一段经历。
那是上世纪80年代初,我随父母在新疆建设兵团生活。从家到学校的路上,拐个弯,就是部队的商店。它,是一排平房中的一间,只有20平方米,所有图书加在一起不超过500本。
我喜欢把额头贴在书柜上。这一刻,我的整个世界,就剩下书了。
为了拐弯去一趟书店,我每天早上提前20分钟踏上上学的路,下午晚半个小时回家。
其实这不是我的发明,进店的学生,个个用额头顶住橱窗玻璃,手里攥着的,只有两把汗,没有钱。
那时,每家都有两三个孩子,大人工资低,过年领不到压岁钱也很正常。
上小学四年级后,大孩子传下来的小人书不再能吸引我,为了拥有更多的书,我开始偷钱,还自认为很有理——孔乙己不是说了吗,窃书,不能算偷。
家里的钱藏得很好,我每次能偷到的,也就三分钱两分钱。买一本五毛钱的书,要坚持偷几个月。等到终于凑齐钱、买到书,我还要赶紧藏起来,不让父母看到。被看到,会挨打。偶尔,被发现了,我说是借同学的,再换个地方藏起来。
书渐渐多了,我干脆用塑料布包好,埋进菜地。
五年级时,我看上了几本好书,日思夜想,几近疯狂。一天,我到妈妈同事家里,和她女儿一起写作业,离开时还拿走人家两块钱,兴奋极了。
妈妈那位同事第二天就到我家询问,认为是我拿了她包里的钱。那时,每个人一月的工资也就四十块钱,一下少了两元,这事儿怎么能不让人着急?
我坚决不承认偷钱的事,因此被爸爸结结实实打了一顿。
妈妈那位同事,要我父母住手,亲自搜我的身。两块钱,藏在皮带里。她翻皮带时,我的两条腿在哆嗦,盯着她的手,想象着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
她摸到了那个位置,不可能没发现,但她没有拿出那两块钱,之后明显是走过场了。
我挺感激她,还好她没有当场把钱拿出来。那两块钱,我没勇气还给她,最后还是买了几本书。
更让我意外的是,过年时她带女儿来我家拜年,送给我几本书作为新年礼物。我当时惊出一身汗——我偷钱买书的秘密,她怎会知晓?这个事儿可是连我父母都不知道。
不论如何,从这一天起,我再也不偷钱买书了。我暗自起誓:“等我长大了,赚了钱,痛痛快快去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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