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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12月21日讯 12月20日,永华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金等违规遭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监管关注函》。
公告显示,永华光电主要存在两方面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永华光电于2015年9月18日挂牌新三板,员工程永超挂牌日相关借款余额157.01万元;挂牌后,公司又累计向其提供借款115.21万元。截至2016年10月12日,尚有20.72万元欠款未归还。公告显示,程永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小凤侄子,属于公司关联方,但公司未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是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决策程序。如2015年6月24日,永华光电借款330万元给厦门辉之熠贸易有限公司,其于2015年7月13日还清。2015年公司共有3笔上述借款情形均未履行决策程序。
永华光电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项中,程永超已于2016年11月23日还清借款20.72 万元;同时,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已全部收回,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补充审议对外财务资助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