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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1日召开的重庆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痛陈“小圈子”的四大共性和法院内小圈子的3大特性,称“小圈子”是窝案之源。他要求全市法官要有恻隐、羞恶、恭敬和是非“四心”,健康交友,把优化审判职权配置作为治本之策,让那些别有用心的“小圈子”无空子可钻。(2月22日《重庆晚报》)
前不久,《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与《人民论坛杂志》社联合就“三小”现象做了问卷调查。诸多网友们认为,“小圈子”、“小兄弟”、“小爱好”的问题不容忽视。应当“勿以恶小而不除”,当务之急要对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小”现象重视起来,认真地研究分析,切实拿出有效、有力、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特别是在法律的天平上,作为一名法官更应谨小慎微,要切记,法官一旦出了问题,多数都是“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因此,在平时的管理和监督上,正如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所要求的那样“法官要有恻隐、羞恶、恭敬和是非“四心”,健康交友,把优化审判职权配置作为治本之策,让那些别有用心的“小圈子”无空子可钻”。
愚以为,作为一名好的法官不仅是要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更不能将“小圈子”的四大共性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立起来。现实生活和平时办案过程中,某些法官在思想上还存在官僚主义、个人主义,其具体表现可总结为对上级领导谄媚无限,对法律法规不闻不问,对个人仕途钻营无限,对群众利益冷漠无限。如果这样的思想以及在其指导之下的行为长期蔓延滋长,那么就必将导致一批拥有官僚主义以及个人主义情节的法官自身的腐化堕落,最终将国家洁法律法规于不顾,从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小圈子”的形成,无非是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同一地域而形成的,二是同学关系形成的,三是亲属关系形成。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有谨防“小兄弟”、“小圈子”的意识,当有人利用这些关系套近乎时,就要提高警惕,审视着套近乎的背后是否另有所图。
综上,各级法官特别是手握大权的“法官大人”一定要免入“小圈子”、绝交“小兄弟”。要多深入基层一线这个“大圈子”、多和基层群众这些“大兄弟”交往,开展形式多样的“扁担法庭”“田埂法庭” 和“床头法庭”。 在与那些别有用心的交往中,一要谨慎交友,保持其所在“圈子”的纯洁性。正确的对待亲戚、同学和朋友,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持清醒头脑,择善而交,见贤思齐,使其所在“圈子”不变质、不变味。二要多学法规,强化修养,提高其自身的“抗毒性”。三要节制爱好,保持情趣的健康性。坚持用健康的爱好陶冶情操,不玩物丧志,不为凡物羁绊。四要时刻注意“公与私”的关系。不能把私人感情带到审判工作中,尤其是涉及一些法律、法规和原则性的事情,更应该“公事公办”,按照规章制度来办!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有的法官之所以被人利用,原因之一就是自我放纵。若想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关键是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留缝隙。正如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所要求的那样“法官要有恻隐、羞恶、恭敬和是非“四心”,健康交友,把优化审判职权配置作为治本之策,让那些别有用心的“小圈子”无空子可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