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问题。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简政放权,社会组织的发展迎来了春天,近三年社会组织数量大幅度增加就是明证。虽然说社会组织是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公民参与的重要途径,但也要适度调控公民参与社会组织尤其是一些利益表达组织的热情,在这个问题上国际上有很多教训值得我们去吸取。就单个社会组织的发展来讲,社会组织的发展更应该看重质量和本身的能力,而不是通过规模扩张来实现自身发展,所以更应该适度控制发展速度。对于有些服务对象过于广泛的社会组织,还应该通过评估、年检等多种手段规范其活动,引导其有序健康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事务一直比较薄弱,为此应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能够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事务,成为中国民间力量的国际重要成员之一。除了人道主义援助、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农村发展、和平发展和教育支持等传统的领域之外,还要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发展和健康卫生等领域扩大影响,以提高我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影响力和国家的整体软实力。
监管问题。加强监管是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的持续保障。首先要加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组织负责人、组织活动和资金的监管。其次要发挥社会力量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在监督社会组织中的正向作用。通过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第三方评估、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等形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运行进行监督。再次要做好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各个行业内部要充分发挥行业联合会、枢纽型组织的监管功能,同时大力倡导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客观地讲,这些年来虽然我国社会组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公信力不够、认可度不高的问题还普遍存在。究其主要原因,还在于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和行业自律能力欠缺。为此,社会组织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通过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机制,实现社会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另一方面,要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诚信激励和惩罚机制,探索建立各领域社会组织自律联盟等形式,支持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袁金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