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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扬子晚报》报道:为了遏制“择校热”,推动教育公平,日前公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六年的,应当流动。”
“教师流动”可不可行,能不能有效遏制择校热,网友看法不一:
正方:教师流动能遏制“择校热”
网友“作昱”:“择校热”的恶化,使得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成为迫切需要,而教师轮换制,则是教育资源均衡化实质性的一步,也是遏制“择校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江苏公布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组织公办学校教师流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应当流动。(《扬子晚报》2月23日)
由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造成了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从
而引发严重的“择校热”问题。“择校热”造成多方面的危害,比如权钱交易,一些名校成了权势者的专属,名校的领导和老师成为权力寻租的重要主体,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和社会风气。学生向名校集中,也滋长一些名校盲目扩张,教学质量跟不上,名校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徒有虚名,成为一种敛财的招牌。而“就近入学”政策实施后,有重点校的社区和无重点校社区又形成了新的不平等,并产生一些消极后果,使得重点学校所在社区的户口和住房成为一种含金量很高的资源,“学区房”、“学区户口”变得炙手可热。
“择校热”的恶化,使得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成为迫切需要,而教师轮换制,则是教育资源均衡化实质性的一步,也是遏制“择校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学校之间的差距,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师资力量的差距,二是教学设施的差距,而师资力量,无疑在学校实力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旦学校师资力量之间的差别消失,学校之间的主要差距也就不存在了。虽然学校教育设施的差距还有,但这对于家长来说,吸引力则会大减,教师轮换对于遏制“择校热”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教师轮换制不应只在江苏,而应尽快在更大范围内推行。
教师轮换制的推行,需要一些配套的政策,否则将得不到好的执行。名校和普通学校之间的差异,也体现在教学人员的待遇上,如果不同学校之间的待遇对比分明,那么教师流动的积极性将会很低。这一点,需要做出相关的制度安排,彻底取消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分,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对教职人员统一编制,统一规定薪酬待遇。对于学校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发展程度差异,可通过一些鼓励性措施,激励教师向边远欠发达地区流动。对于教师流动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困难,也要全面考虑,尽可能照顾。对于很难改变的差距,也应辅以一定的强制措施推动轮换制的落实,毕竟,没有谁就该呆在好学校、谁就该呆在差学校。
教师轮换制推行还要避免走形式,比如好教师只在好学校之间轮换。这一点,需要细化教师轮换制的执行细则,规范教师流向,保证好学校和一般学校之间的流动比例。也要避免轮换只针对无关系无后台老实巴交的教师,否则,轮换制就会催生新的寻租空间,或沦为打击报复的工具。教师轮换制只有走好,才能走得更远。
网友“单士兵”:很多地方的学校都形成了相应的教育集团,甚至带着深深的垄断痕迹,而垄断必定制造不公。如果能把教育资源最灵活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资源拿出来重新分配,通过“流动制”来打破僵化的格局,自然会给人以美好的期待。
通过教师"流动制"来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教育利益再分配的社会工程,不仅关乎教师个体利益的变化,关乎学校利益的增减,也关乎教育主管部门的利益。
2月23日《扬子晚报》报道,“教师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能超6年”,在江苏日前公布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
法意见稿”中,有这样引人关注的规定。这样极具轰动效应的教师“流动制”,就是剑指这些年深受诟病的“择校热”,目标就是通过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来实现教育公平。
如今,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现实真是伤透天下父母心。教师是教育资源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不必讳言,教师之间的素质能力是有差异的。在今天的中国,城里教师比乡村教师知识能力强,名校教师比普通学校教师素质水平高,这是不争的事实。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差异绝不是教师自身原因造成的,而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结果。
比如,现在一些地方的名校、重点学校已经成为“面子工程”,这些学校优越的办学硬件,为教师业务水平提升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更重要的是,这些学校的教师还拥有评定职称和获得社会荣誉的优先权,拥有更多接受学习培训的机会,长此以往,他们在业务能力上自然拉开了与普通学校教师的差距。
而透过“择校热”现象,也不难发现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复杂利益博弈,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与一些占据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其实是最大的受惠者。现在很多地方的学校都形成了相应的教育集团,甚至带着深深的垄断痕迹,而垄断必定制造不公。如果能把教育资源最灵活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资源拿出来重新分配,通过“流动制”来打破僵化的格局,自然会给人以美好的期待。
教师“流动制”的制度善意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这样的制度要从纸面走向现实,最关键的是要摆脱既得利益的束缚。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教育利益再分配的社会工程,不仅关乎教师个体利益的变化,关乎学校利益的增减,也关乎教育主管部门的利益。
这里的逻辑不难理解。也许有人会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是统一发放的。但事实上,教师实际待遇在城乡之间,在不同学校之间是有相当差别的。我曾经在江苏的一家重点学校任职,深知同在一座城市,重点学校教师待遇、福利比普通学校教师要好。那些拥有优秀教师的名校,自然能够吸纳更多生源,通过“择校费”大发横财。现在有权有势有钱的人,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把自己的孩子送进这样的名校,而一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更是享有“优先权”,自然也更愿意将优秀的教师分配给那些重点学校。于是,这些名校在与权力“联姻”中,构筑了彼此利好的分配格局。
由此看来,要想实现教师“流动制”的制度善意,就必须摆脱行政权力与既得利益两大力量的捆绑。面对这个难题,教师“流动制”能否促进教育公正,还有待观察。
反方:教师流动不能遏制”择校热“
网友“徐经胜”:教师“流动制”难从根本上遏制“择校热”。优质教育资源,是“择校热”的重要原因,但“优质教师资源”只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一部分。如果仅让教师流动起来,变成“流动人口”,而难以做到教育管理体制一体化、经费保障水平一体化、办学条件一体化、教师编制一体化、教师待遇一体化等等,“择校热”仍难根除。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2月22日公布省级立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写入了教师6年必须流动的条款。这意味着,尚处于试点阶段的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制”有望很快在江苏全省铺开。(2月23日《扬子晚报》)
这一规定,据说是为了遏制“择校热”。出发点不错,但依笔者之见,教师“流动制”未必是良方。
首
先,教师“流动制”难从根本上遏制“择校热”。优质教育资源,是“择校热”的重要原因,但“优质教师资源”只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一部分。如果仅让教师流动起来,变成“流动人口”,而难以做到教育管理体制一体化、经费保障水平一体化、办学条件一体化、教师编制一体化、教师待遇一体化等等,“择校热”仍难根除。
其次,教师“流动制”难有可操作性。6年之后必须流动到其他学校,这对广大教师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不少教师的居住地都离学校不远,一旦被“流动”到其他学校,甚至被“流动”到农村等外地,必将是一种痛苦。教师情绪、队伍的不稳定,将直接影响其教书育人。不难想象,推行教师“流动制”难度将有多大。
再次,教师“流动制”会带来更多的教育腐败。要摆脱被“流动”的命运,教师们很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想方设法不被“流动”。于是,教师们不但不会安心教书育人,教育腐败由此可能会愈演愈烈。到时候,各个学校很可能因此而乌烟瘴气。
遏制“择校热”是人们的共同希望,但遏制“择校热”不能出一些馊主意,否则“择校热”不但得不到遏制,反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网友“周继坚”:优质教师资源是教育最宝贵的财富,“一刀切”地推动教师“满6年必须流动”,有可能伤害教师的积极性,结果非但没有促成薄弱学校的进步,反而会拖垮重点学校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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