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生研究民法,在我看来,民法的终极价值就是对人的关怀,民法的最高目标就是服务于人格的尊严和人格的发展。孟德斯鸠说过:“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我们国家正在制定民法总则,并进而编纂民法典。在目前的草案中,便处处彰显着人文情怀,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年老体衰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失能老人应纳入监护范围,对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给予特别保护……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从历史来看,中国古代经历了法家严刑峻法和儒家道德教化的比较选择,得出了二者不可偏废的结论。当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让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建立“人道的法治秩序”,让整个社会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和谐有序。
其实,不仅是法学专业要强调人文情怀,一切专业毕业生都要具备人文情怀。如果科学家只懂科技,不懂人文,如何用好科学技术这把双刃剑,如何趋利避害,让科技造福人类而不是危害人类?如果医生只懂医学,不懂人文,如何做到医者仁心,用手术刀去解除病人的痛苦而不是增加病人的痛苦?现实生活中,医生、教师、警察等职业被少数人的行为玷污,进而引起社会对这些职业的质疑,多多少少都与从业者缺乏人文情怀有关。我们现在提倡“工匠精神”,其实,“工匠精神”里蕴含着非常丰富的人文情怀。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只有心中有大众,胸怀天下人,把尊重人、包容人、关爱人的精神融入自己的职业中,才能使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有生命力,不断追求卓越,并赢得人们的尊重。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其中“亲民”就是顺民、爱民、保民,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关爱大众的人文情怀。现代教育也应秉持“亲民”理念,将“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人文情怀寓于一切专业领域,让“增进人类的福祉”成为学生毕生追求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