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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辛苦了一年,能不能拿到自己的工资,开开心心回家过个好年?有这样担心的人其实并不少。前段时间,永康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联合12部门组成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组,对全市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力保工人能顺利拿到工资。
昨日,又有好消息传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与《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人社部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人社部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这两项新制度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开展治理欠薪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这两项新制度出台后,用人单位就好比套上了‘紧箍咒’。一方面,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有利于强化舆论监督,促进各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营造积极良好的劳动关系。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还将影响到自身诚信等级考评,成为监察执法的重要目标。”劳动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也就是说,今后用人单位劳动违法成本将直接涉及企业品牌形象及诚信建设,某种程度上看,其劳动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今年的两代表一委员评审中,单位法人作为候选人,就已经将劳动违法列入审核内容之一。
下个月1号即将实施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明确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在人力社保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每季度公布一次,并在永康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布的内容包括下列事项:(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以及地址;(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三)主要违法事实;(四)相关处理情况。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公布。
同时实施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评为C级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来源:金华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