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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期跟帖):矿工期盼:利用个税杠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修改稿)

发表于 2010-3-2 22:36: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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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期盼:利用个税杠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向良忠)

        3月5日上午,重庆能源集团同华煤矿矿工陈俊取消了参加朋友婚礼的计划,邀约10多名亲朋好友蹲守在电视机前认真观看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我想看看新一年中央政府会有什么针对矿工的好政策,特别想了解有没有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新政策。”陈俊边看边说。
        就在“两会”召开之前,陈俊还嚷嚷着要向“两会”建议调整个税征收标准,因此,他对个税改革十分关注。
        “快别说话,有了!”随着矿工刘应辉的一声大喊,说笑声嘎然而止,大家的目光齐刷刷投向银屏,只见温总理正在讲解关于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内容。当温总理讲到“要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时,陈俊的小屋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网上有人说,调整个人所得税是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希望政府在增加就业机会、完善工资增长机制的同时,调整个税征收标准。”在听完政府工作报告后,矿工们希望政府尽快利用个税杠杆撬动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
        矿工们认为,现在的物价上涨过快,房价更是高不可攀,而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增长缓慢,大家都在透支着身体在努力工作,个税无疑给煤矿工人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目前我国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确实偏低。”矿工陈俊认为,对于高危行业的煤矿工人来说,一个月挣个四、五千元也只能算低收入家庭,体力重、危险系数高不说,大多数家庭都是一个矿工养活三、四个人,家庭月人均收入有的还不足千元,缴税负担显然偏重。
         矿工刘应辉则认为,现行的个税征收政策没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一些垄断行业和高收入家庭没能履行纳税义务,而是让低收入者充当了他们的“陪葬品”。刘应辉举了一个例子:他身边的一位工友一家只有3口人,其中两口子都有工作,而且两人的月工资都在2000元左右,这个家庭一个月的总收入就在4000元左右,不必缴税。而他自己一家5口人,只有他一个人工作,且月工资一般在3000元左右,但他却不得不缴税。“你说这样公平吗?”刘应辉两手一摊,显得有些无奈。
        在强烈期盼调整个税征收政策的同时,矿工们也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解读”。
        “我们认为,温总理所说的‘要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一定包含个人所得税的调整。”矿工们说,在2月24日至26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委员们就对“加强个人收入调节”开出了“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药方”。在3月3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也就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与此同时,多位代表委员还提议将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
        “因此我们深信,‘两会’后,调整个税征收标准的相关政策将相继出台。”矿工刘应辉的话语代表了广大煤矿工人心中的期盼。


矿工呼吁:调整个税征收标准(原稿)
(向良忠)

        “我要向‘两会’建议: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3月2日,重庆能源集团同华煤矿矿工陈俊请笔者通过媒体帮他向“两会”表达自己的心声。
        陈俊的建议引起了笔者的注意,随即对部分矿工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80%以上矿工都迫切希望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个税的起征点真应该赶紧往上提一提了,对于煤矿工人来说,2000元只能保障一家人的正常生活。”陈俊说,矿工家庭大多数只有一个人工作,从表面上看,收入高的员工月工资是可以达到三、四千,而实际上家庭人均收入也就一千多点,人多的还不足千元。照此计算,许多矿工连温饱都没解决,哪还有钱缴税啊?
         矿工们认为,现在的物价上涨过快,房价更是高不可攀,大家都在透支着身体在努力工作,个税无疑给矿工带来了不小的负担。矿工杨治林掰着指头算了一笔账:小孩入托教育费每月200元,父母的生活费每月600元,自己一家人每月生活费1200元,日常生活小开支150元,电话费100元,水电气、卫生费100元。“光这几项开支就是2350元,人情来往、吃药看病的钱还没算,更别说买房还贷了。”杨治林说,他1月份好歹开了3000多的工资,但因办年货早已花费得所剩无几。“过年那两天,我高烧39度,不一样抗着吗。再穷,再病,再饿不能不交税呀!”
        “上缴个人所得税我们并不反对,但是政府部门应该视地区、行业以及家庭情况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矿工刘应辉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经济发达的地区应多缴、欠发达地区应少缴;危险系数低的行业应多缴,而从事高危行业的矿工则应少缴;高收入人群应多缴,低收入人群应少缴。还有就是以个人为单位征收个税的方式不公平,而应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
        刘应辉举例分析:他身边的一位工友一家只有3口人,其中两口子都有工作,而且两人的月工资都在2000元左右,这个家庭一个月的总收入就在4000元左右,不必缴税。而他自己一家5口人,只有他一个人工作,且月工资一般在3000元左右,但他却不得不缴税。“你说这样公平吗?”刘应辉两手一摊,显得有些无奈。
        同华矿工们迫切希望通过《工人日报》代表全国亿万矿工向‘两会’呼吁:调整个税扣除标准!一是统一提高个税起征点,二是分地区、分行业、分工种确定起征点,三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税收调节社会分配、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也才更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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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 22:40:02 | 查看全部
请老师们指导,并希望通过报纸反应矿工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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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22:47:0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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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09:13:50 | 查看全部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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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0:16:54 | 查看全部
我们矿大多员工工资收入还达不到扣税的标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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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1:21:59 | 查看全部
部分观点我支持。职工工资收入要固定缴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较多,缴费额度也较大,在总收入的基数扣除税金后,实际拿到手的可开支收入有限。如果该家庭成员多,仅靠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计,生活会有困难。问题点:只有国企员工和公职人员收入透明,所得税缴纳也到位,国家财政仅靠这部分支撑当然不够,怎样能让从事其它行业的纳税人收入更加明确,这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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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1:27:37 | 查看全部
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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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2:13:49 | 查看全部
向向老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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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4:19:25 | 查看全部
   我支持,农民就减负了,为什么扭到工人阶级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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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21:23:27 | 查看全部
支持向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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