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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泉州市公安局认真落实绩效责任,严格绩效管理,杜绝管理“中梗阻”,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推进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升维护社会安定的能力和水平。
凝聚共识 增强绩效观念
泉州市公安局认识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绩效管理工作作为推动公安主业、实施改革创新、加强队伍管理、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与全局工作同步谋划和推进。
8月26日,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卢炳椿在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上特别强调,要下大气力建立健全民警个人绩效考评体系,因岗而异定标准,客观公正评绩效,突出结果真奖惩,实现以考评抓队伍管理、促工作落实。
9月21日,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赖建玲召开全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单位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各级公安机关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绩效管理办法和评估细则,熟悉掌握绩效管理加分、扣分、晋档和公众评议等规则,巩固优势、强补弱项,确保绩效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完善机制 落实绩效责任
泉州市公安局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出针对县级公安机关和局属单位考评方案,建立完善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机制。
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规定进度和完成时限,形成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责任到位的绩效评估责任体系。
建立绩效评估工作台账和工作报告制度,开展2016年度绩效中期评估,按时上报绩效评估材料,将中期评估工作与年底绩效考评成绩相挂钩。
科学管理 提升绩效水平
泉州市公安局把绩效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站在全局的高度,结合长远的发展,树立科学的理念,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运用”相结合。对整个公安工作运行实施动态管理,从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促进工作的发展。把考评结果作为检验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领导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提拔重用和晋职晋级、评先创优、立功受奖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
坚持“重点目标”与“常规工作”相结合。既坚定不移地抓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又毫不放松地抓好一般性工作、常规性工作,做到统筹兼顾,以局部促全局,以重点带一般,既保证重点任务的圆满完成,又保证常规性工作的同步推进。
坚持“机关考核”与“基层考核”的结合。泉州市公安局台商区分局主动对接,完善个性化的考评机制,开展全员绩效考评,促使市局业务部门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加强对下指导、深入一线参战、帮助基层发现不足、指导基层整改问题、协助基层完成任务。
全市公安机关以打造“五大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强风险防控、打击犯罪、综合整治、安全防范、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升公安工作层次和水平。(黄培育)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