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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休探亲假越来越费劲推行护理假或值得期待

发表于 2017-1-18 17:22: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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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休过探亲假回去看望父母吗?”“你知道休探亲假还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路费吗?”记者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发起的随机小调查,瞬间就得到了100多个回复。
  回复的人大多是80后,其中,只有两个人是肯定的答案,还有很少一部分人说知道有这个假,但是其所在单位里从来没有人休过。而绝大多数人坦言第一次听说还有这个假,并表示,平时除了法定假日,带薪年假休起来都费劲儿,更不敢奢望还能专门为回老家看父母而休假。
  据了解,所谓探亲假,即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的路程假。其出处是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探亲假天数从20天到45天不等: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值得注意的是,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此外,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虽然仅仅是部分人才能享有的福利,但探亲假的立法价值仍值得肯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讲师魏倩告诉记者,探亲假从颁布的时间来看是1981年,考虑到当时是计划经济时期,交通还不是很发达便利,因此出台此规定,但是探亲假的适用有一定的范围,即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因此,作为一种职工福利,私企、外企等可以参照执行,但并没有法律义务必须要员工休探亲假,否则就会给企业带来太多生存压力,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得不到尊重。
  显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计划经济时代大部分人都是国企职工,自然可以享受到这个福利。而时至今日私企和外企所占比例越来越多,对大多数家在外地的员工来说,靠探亲假回家看望父母的路基本行不通。
  说到探亲假,就不得不提到带薪年休假,两者的区别其实不小。魏倩告诉记者,比如,现在很多企业在计算年终奖的时候要统计出勤,带薪年假当然计入考勤,而休探亲假该如何界定仍不清楚。再比如,休探亲假有明确的指向性,仅限于回家看父母等,不得干别的事情,而带薪年休假则可以完全由员工个人自行安排。
  面对我国老龄化日益严重的现实,该怎么与时俱进呢?据了解,目前人社部正在试点护理保险和护理假期,拟将护理保险纳入社保范围,此举值得期待。而一些地方也尝试出台举措,去年5月底,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中增加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明确指出:河南省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魏倩介绍说,护理假期在欧洲、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都普遍存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其父母如果处于法律界定的一种状态即可享有,但是也可以自行放弃。在休护理假期间,其收入则由社会保险来部分承担,而非单位单方面承担,属于一种社会保障。相比探亲假来说,护理假具有更具体的照顾内容,具有赡养的目的。而从国外的体例来看,护理保险主要是解决服务购买的问题,即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可以购买一些社区养老服务,等于把一些家庭照顾的责任外包给社会,但是由社会保险来承担。此外,休护理假的一些年轻人也可以通过护理保险来获得一定的收入保障。
  “对于独生子女来讲,养老是沉甸甸的责任。护理保险也好,护理假期也罢,这些都是想提供给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国家的一个思路,希望这些举措能缓解目前的养老难题。”魏倩说。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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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8 17:23:0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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