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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女工丈夫工作时因病医治无效身亡 工会为她撑腰索赔偿

发表于 2017-1-18 17:25: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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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1月6日,下岗女工刘发群的丈夫因病医治无效身亡后,在珙县总工会的帮助下,她获得了15万医药费及其他赔偿。
  今年43岁的刘发群是宜宾市珙县原庆昌铁业公司的下岗职工,其丈夫汪远祥在泸洲市古蔺县一煤矿从事电钳工工作。2016年4月19日,汪远祥在井下务工时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古蔺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过8个多月的治疗,汪远祥仍无好转。其家属欠下15万余元医药费,多次到公司讨要都被拒。去年12月27日,汪远祥医治无效死亡。医院以拖欠巨额医疗费为由,拒绝家属把尸体运走。汪远祥的尸体仍在医院太平间,每天需要支付近300元的尸体保管费。公司不闻不问,不理会家属的任何请求……
  无奈之下,1月3日,刘发群来到了珙县总工会求助。该县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何其林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研究援助方案,并指派县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刘平华、县工会维权律师团律师陈代康组成援助组即刻奔赴古蔺县帮助维权。
  1月5日,援助组的工作人员和汪远祥亲属代表都到达古蔺县城后,积极与古蔺县总工会取得联系。古蔺县总工会派出了法律保障部部长胡冲全程参与帮助维权。在两地工会的协调下,该公司终于同意与汪远祥亲属见面并进行磋商。双方在汪远祥的工伤认定、社保费用等问题上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谈判陷入了僵局……
  随后,援助组的工作人员对汪远祥亲属进行了劝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汪远祥发病后医治了8个多月去世,不符合这个条件,不能评定为工伤。”同时,援助组也对公司的负责人先进行了劝解。在两地工会的努力下,公司表示可以给予汪远祥亲属一定的补偿。
  1月6日,经过古蔺、珙县两地工会的协调,公司负责人与汪远祥家属终于达成补偿协议:公司支付汪远祥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费用15万余元,并给予死者家属安葬费、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社保及公积金退费等共计5万余元,同时公司一次性发放给汪远祥家属16000元困难补助金。
  在协议书上签下字的那一刻,汪远祥妻子刘发群激动地说:“幸好有工会为我们撑腰,我们才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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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8 17:25:3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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