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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隋魏巍)近日,原籍哈尔滨的原告于某来到枣强法院城关法庭,要求与其丈夫谷某离婚,法庭遂向谷某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
但在开庭当日,只有被告谷某到庭,原告迟迟没有出现。承办法官立即给原告于某打电话,但无法接通,在联系不上原告的情况下只得按撤诉处理。几个小时后,原告急匆匆地赶到法庭,待承办法官向她解释说明因她未按规定时间到庭,此案已按撤诉处理后,她掉下了眼泪。经法官详细询问后才得知原来条件不富裕的于某专程从老家哈尔滨赶来,下车后为了节省车费,边走边问徒步来到法庭,而此前她只知道开庭日期,完全忽略了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于某只能在半年后另行起诉,哈尔滨与枣强相隔千里,想到下次又得耗费金钱、时间与精力,于某不禁满面愁容。
考虑到于某的特殊事由,承办法官当即给马庭长汇报情况,马庭长得知后表示,对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案件按撤诉处理,在程序上并无瑕疵,但法官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切实维护社会正义,有效解决纠纷。这个案件虽然按撤诉处理,但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没解决,撤诉后原告还会来起诉,更何况于某千里迢迢来外地打官司,这反而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马庭长当即联系被告,在征得被告同意后,决定当天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被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孜孜不倦的敬业精神感动,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调解离婚,签署了调解协议。当时已是下班时间,为了让当事人少跑冤枉路,法庭加班制作完成了调解书,发到了双方的手中。听着当事人真诚的道谢,作为人民法官,看到自己用汗水帮助群众化解了纠纷,法庭的干警内心十分欣慰,也再次感受到,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更需能动司法,而能动司法体现在处理每起案件的前前后后,是实实在在的,其关键在于切实为当事人着想。
一场相隔千里的离婚纠纷,从收案到结案,城关法庭坚持便民利民、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灵活办案,这种积极主动的办案方式,已经成为城关法庭办案法官常态化办案方式,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更做到了案结事了,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