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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每日一学】案例分析(142)——法规不够细住房投诉难如意 业主维权多靠协商

发表于 2010-3-7 10:19:0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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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面积缩水,刚刚精装的房屋墙皮“张嘴”……动辄上百万元的“大件”出了质量问题,成为让老百姓头疼的老大难 。而因为房产这种商品的特殊性,不具有一般工业商品的“三包”质量保证,加之有关规定过于宽泛,监管部门在处理相关投诉时难免“无章可循”,更加剧了老百姓维权的难度。

    案例1 储藏室缩水8平方米

    “储藏室的面积缩水8平方米,有三间还是用木板隔开的。”市民王先生2007年在市北区买了一套期房,2008年7月份买了储藏室。2009年5月份开发商交付储藏室,王先生和爱人马上进行打扫,准备放置闲物。但是他们打扫完之后,感觉好像面积不够,他们很快找来工具进行测量,发现实际面积比图纸标记的面积少了10%。为了准确搞清储藏室面积是否够数,今年1月份,王先生找到开发商反映,1月末,开发商派人前来测量,测量面积比图纸面积少8平方米多。

    “开发商派人测量之后就没了回音,再打电话就说解决不了,说他们是找销售公司代卖的,出了问题我们得找销售公司解决。”王先生说,开发商说是让销售公司按间卖的,但合同是与开发商签的。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从售楼处复印了储藏室图纸,上面清楚地标记着每间储藏室的面积。

    “不光面积少了,其中的三间储藏室质量还很差。”王先生说,这三间储藏室是用木板隔开的,门也是木门。春节前,其中一间的木门被踹开,里面的装修材料全部失窃。为此,三间储藏室现在都换上了防盗门,但是再也不敢将东西放在里面了。

    案例2 一间屋4个角高度不同

    与王先生同样出现房子问题的还有李沧区的吕先生,他家不是因为面积少了而是房子标高低了,房子客厅位置的4个墙角标高各不同。

    “我现在一来到这房子里就窝心,我总觉得这房子是次品。”吕先生说,他2009年12月17日在李沧区买了这处现房,一直没有装修。2009年12月23日拿到钥匙后,全家人高高兴兴来看房。但是当他们打开房门后,却发现客厅的墙角高度不同,中间有一定弧度。仔细观察后发现,4个墙角高度均不同,看起来很别扭。

    第二天,一家人带着工具进行测量,“房子标高是2.64米,可是我们测量发现最高的2.65米,最低的才2.58米。”吕先生说,今年2月1日,开发商找人进行测量,根据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最高的墙角和最低的墙角相差4.4厘米。

    吕先生和开发商经过多次协商之后,开发商给出书面处理意见:“将顶棚腻子全部刮掉,清理干净,使净高差满足2cm以内的要求,然后刮腻子。”对这个处理意见,吕先生并不满意,“这个春节都没有过好,朋友们知道我买房了都前来贺喜,但是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十分郁闷。”吕先生认为,他感觉这样一修影响正常生活,“房子装修耽误的时间,这部分损失我们找谁要?”

    案例3 精装半年后墙皮咧嘴

    “幸好新家具没完全进来,要不更麻烦!”去年2月份,家住辽阳西路的李女士好不容易将自己的新房精装完,到了去年8月份,一家人搬进新家,刚住没几天,突然发现家中主卧室的墙顶部裂了一道缝,再仔细一看,客厅、餐厅和厕所外走廊的墙皮也“张了嘴”,而且越来越厉害 ,一个多月后,这些墙皮逐渐鼓起,到最后脱落掉在了地上。

    每天进家都要先打扫落地的墙皮,李女士一家越想越气愤,新买的家具已经交了钱,而且再过几个月女儿就要结婚,李女士赶紧请来专业人士查看原因,工作人员上门后,掰开裂缝的墙皮一看,很肯定地告诉李女士,开发商为了尽快交房,直接用厚厚的水泥找平墙面,在外面刷了一层白粉应付有关部门检查,所以大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装修时没有及时砸掉一层白粉,导致精装后的一段时间,这些墙面出现开裂、脱落。而如果不重新装修,这些墙面会裂得越来越厉害。

    了解原因后,李女士立刻找到了开发商留在该小区的项目部,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后,开发商终于同意包工包料返工。“我们刚精装好又要返工,看着能不心疼吗?”在李女士的一再催促下,开发商的施工队伍才到家里开始返工装修,李女士一家把家中未开裂的墙壁,全部用塑料薄膜包起来,把家中的家具也全部都遮盖起来。最后用了1个周的时间,出问题的墙壁才修好。

    ■现状

    投诉略微下降形势仍然严峻

    “每年房屋的交付面积呈逐渐递增趋势,可喜的是质量投诉近几年略微有所下降,但投诉的问题依然比较严峻。”青岛市建管局质检站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一年他们共接到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约200例,这一数字比前年减少了几十例,其中大部分是关于房屋外墙脱落、渗透、下沉、卫生间漏水、瓷砖开裂等问题。据了解,目前已经处理了180多例,有少部分投诉因为业主和开发商之间无法达成一致,至今仍然“悬而未决”。

    “这200例并非涵盖了市区全部的房屋质量投诉情况。”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属地化管理,有些业主还把自己遇到的问题反映给了各区质检站,由所在区相关部门出面联系开发商协调解决。

    对于房屋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该负责人称,房屋的质量问题往往由多方面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都有可能带来一系列的房屋质量问题。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不正规的开发商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偷工减料,为赶工期缩减施工环节。

    ■困境

    规定不够细无奈靠协商

    “很多投诉因为业主和开发商两方无法达成一致,一直拖着无法解决。”相关负责人说,在处理投诉问题时,他们经常遇到业主因担心破坏装修、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或对开发商缺乏信任,不想让开发商维修,只想讨要部分维修费,自己请人按照个人要求处理。在维修还是索要维修费上,业主和开发商无法达成一致,往往成为协调纠纷的“死疙瘩”。

    “房子出现质量问题,业主无疑是个弱势群体,但相关部门在处理投诉纠纷时也面临一些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虽然经过几次修改,延长了保修期限,但对其中的一些条文界定得并不细,有些条款因为过于笼统,具体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对监督者来说往往“无章可循”。而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商品房也不像一般的工业商品那样有“三包”质量保证。动辄上百万的房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似乎只能通过协商来寻求解决,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维权。来源: 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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